【摘要】:汉魏人所谓可燃之石,石墨之井,本书“第五篇第七章”已略论之。《后汉书·郡国志·建城》注《豫章记》曰:县有葛乡,有石炭二顷,可燃以爨。15世纪时德国萨尔最大之炭矿开始经营,而在英国,14世纪时尚禁止燃料用石炭,惧其污秽空气云。开元三年,度支奏罢之,始以矾归州县。杜子美《盐井》诗云:卤中草木白,青者官盐烟。汲井岁榾榾,出车日连连。自公斗三百,转致斛六千。于以见盐井之大利。
一、石炭。汉魏人所谓可燃之石,石墨之井,本书“第五篇第七章”已略论之。《后汉书·郡国志·建城》注《豫章记》曰:县有葛乡,有石炭二顷,可燃以爨。迄唐代,而炭矿已盛。唐人尝言:太原府出城西门,向西行三四里,到石山名为晋山,遍山有石炭,近远诸州人尽来取烧,料理饮食,极有火势,见乃岩山焦化为炭(《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但石炭之应用不及木柴与木炭之简洁,又无大量用途,故发展稍缓慢。【按:考欧洲最初之炭矿,始于12世纪之林堡(Limburg)、新垒(New Castle)。15世纪时德国萨尔最大之炭矿开始经营,而在英国,14世纪时尚禁止燃料用石炭,惧其污秽空气云。】
二、矾。矾为染色原料之一种,唐代所产渐多,以汾州之矾居其七,政府遂于晋州(山西平阳县)置平阳院,以收专卖之利。开元三年,度支奏罢之,始以矾归州县。(www.daowen.com)
三、盐井。四川盐井始于秦之李冰(见《华阳国志》《水经注》),唐时蜀有井六百四十,黔州有井四十一,成州、隽州各一,果、阆、开、通井百二十三,山南西院领之,邛、眉、嘉有井十三,剑南西川院领之,梓、遂、绵、合、昌、渝、泸、资、荣、陵、简有井四百六十,剑南东川院领之,皆随月督课(《唐书·食货志》)。杜子美《盐井》诗云:卤中草木白,青者官盐烟。官作既有程,煮盐烟在川。汲井岁榾榾,出车日连连。自公斗三百,转致斛六千。于以见盐井之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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