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宗法制度与封君政治的关联

宗法制度与封君政治的关联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封君政治乃贵族的政治,其经济具有特定之型范,为维持封君政治与经济的完整系统而免其涣散起见,乃发生宗法组织。若嫡长子死亡,则依序顺延及于其以下之宗子。宗法组织建立于血缘系统之上,在政治上则治权不紊,建立封建王国的秩序。其范围上至天子下及卿士,均严格遵守,故贵族政治在殷周二世间,历千年始衰。

宗法制度与封君政治的关联

封君政治乃贵族的政治,其经济具有特定之型范,为维持封君政治与经济的完整系统而免其涣散起见,乃发生宗法组织。此制渊源于殷而完成于周,本期所以形成严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封建经济,正因其并行宗法组织之故(其他民族亦有宗法组织但远不如中国之完备,日耳曼民族有类于中国之宗法世系)。

所谓宗法组织乃在原则上规定一系相承的嫡长子为宗子(即宗庙之主),宗子为合法的王位(或爵位)与田地继承人;其他诸嫡子称别子,分封以国,而复自为其国之始祖,其爵位亦由彼之嫡长子继承,以此类推,形成一种层次重叠以大宗为宗主的宗法组织。(《左传·桓公二年》云: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弟子。)卜辞有高祖、高妣、祖、父、母、兄、弟、儿女、孙、叔、侄等字,并有大宗小宗之名,宗法之制基于此。在宗法制度之下,继承王位爵邑者,必为宗子。若嫡长子死亡,则依序顺延及于其以下之宗子。若宗子一系均绝,乃就嫡子中之年长者立之。若无嫡子始立庶子。宗法组织建立于血缘系统之上,在政治上则治权不紊,建立封建王国的秩序。在经济上则经济分列保证封君经济之安定。其范围上至天子下及卿士,均严格遵守,故贵族政治在殷周二世间,历千年始衰。(王国维论周之宗法有云:是故有嫡子之制,而君位定。有封建子弟之制,而异姓之势弱,天子之位尊。有嫡庶之制,于是有宗法,有服术,而自国以至天下,合为一家。有卿大夫不世之制,而贤才得以进。有同姓不婚之制,而男女之别严。且异姓之国,非宗法之所能统者,以婚媾甥舅之谊通之。于是天下之国,大都王之兄弟甥舅,而诸侯之间,亦皆有兄弟甥舅之亲,周人一统之策,实存于此。)王氏之说极符事实,盖周代宗法制,乃合天子诸侯为一族,周天子为一家族的嫡子,而各国诸侯,为一大家族的伯叔兄弟子侄及姻戚。所以周天子称同姓诸侯曰伯父,称异姓诸侯曰伯舅,故各国内政,实际上均由诸侯自主,而名义上,无不奉天子以为大宗。宗法社会国与家一体,故忠孝亦为一体。(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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