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田制下的自由农夫生活

公田制下的自由农夫生活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田制乃由农村公社发展而来,具有自由劳动之历史传统,故公田制下之农夫,其身份非农奴亦非奴隶,乃自由农夫。从文字方面考察,殷周间通常以臣仆等词称无自由身份之奴婢,而不以之称全部佃耕之农夫。四者之身份平等极为明显,并不见有奴视农夫之迹象。)其中惟第八项之臣妾为奴婢,其余均属自由人。公田制下之自由农夫为殷周经济史之特色,纵有若干奴婢杂处其间,亦不得遽称之为奴役经济。

公田制下的自由农夫生活

公田制乃由农村公社发展而来,具有自由劳动之历史传统,故公田制下之农夫,其身份非农奴亦非奴隶,乃自由农夫。

考殷周文献原有臣、仆、隶、竖、奚、妾之属(金文甲骨文、《尚书》《诗经》均有其文),彼等大都为奴婢,无独立自由之身份(但当时所称为小臣者,据王国维释,其义乃王之近臣而非卑贱之属,如伊尹是),而不得与公田制下之农夫混同。

从文字方面考察,殷周间通常以臣仆等词称无自由身份之奴婢,而不以之称全部佃耕之农夫。其于耕农则称农夫(简称“农”或“夫”)与庶人。故《尚书》云:若农服田力穑,又云:惰农自安(《盘庚》篇)。《诗经》云:农夫克敏(《甫田》篇),又云:率时农夫(《噫嘻》篇)。西周以来农夫更与庶民互称。庶,众也,《周书》云:能保惠于庶民(《无逸》篇)。《诗经》云:庶民子来。《左传》云:三后之姓于今为庶。故知庶乃指未袭爵之平民。周金文中对于庶人与臣已严加区别。如云:锡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九夫,锡夷嗣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大盂鼎》)。文中称庶人则曰夫,而臣则否。(www.daowen.com)

春秋时代耕农之庶民与工商均为自由民,当时文献,对于庶民工商与无自由身份之臣、圉、皂、隶亦严加区别,不令混淆。《左传》云:其庶人力于农稼,商工皂隶不知迁业(《左传·襄公九年》)。所称晋国之政。师旷云:庶人、工、商、皂、隶、牧、圉(《左传·襄公十四年》)。由此可证殷周二代在字义上耕农不能与奴属并论。(庶人,庶者:嫡庶之庶,卿大夫之位嫡长子继承,支庶均为士。《左传》云:士食田,庶人食力,庶人亦可在官。)荀卿释庶人,其义若平民,故云: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王制》篇)。《说文解字》:庶,屋下众也;《尔雅·释言》:庶,侈也。《左传》:滕侯薛侯来朝,争长,滕侯曰薛侯庶姓也(《左传·隐公十一年》)。滕以侯爵尚称庶姓。

更从实际生活考察,庶人工商均从事一定之经济生产,而具有平等之身份,故《国语》云:庶人食力,工商食官(《晋语》)。又《左传》云:克敌者庶人工商遂(遂登进也),人臣隶圉免(《左传·哀公二年》赵简子誓词)。可见庶人得登庸为士,而臣隶止于复其身。另一方面庶人工商与士之地位无别,故管子以士农工商并举(《国语·齐语》)。而《穀梁传》亦云:古者有四民,有士民(范注云:学习道艺者),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穀梁传·成公元年》)。四者之身份平等极为明显,并不见有奴视农夫之迹象。更就《周礼》分职情形观之,《周礼》所记九职:一曰三农,二曰园圃,三曰虞衡,四曰薮牧,五曰百工,六曰商贾,七曰嫔妇,八曰臣妾,九曰闲民(《大宰》篇)。(《周礼》云:凡无职者出夫布,疏云:使出一夫口税之泉。是夫对王室直接负担税,而臣隶则无之。)其中惟第八项之臣妾为奴婢,其余均属自由人。由上可见周代之农夫绝非奴隶,亦非具有奴隶身份之农奴。此等自由农夫之中学行有誉者颇不乏人,如吴将立季札,季札辞,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左传·襄公十四年》)。伍员如吴,乃见专诸焉,而耕于鄙(《左传·昭公二十年》)。长沮桀溺耦而耕(《论语》)。颜回有郭外之田五十亩,足以给饣亶粥,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丝麻(《庄子·让王》篇)。以上均庶人自耕之证。公田制下之自由农夫为殷周经济史之特色,纵有若干奴婢杂处其间,亦不得遽称之为奴役(农奴或奴隶)经济。昧者不察,妄将殷周制度附会希腊罗马或日尔曼奴役制度,均属不经之论,盖倘使殷周为奴役经济,则先秦诸子与人本主义儒家断无熟视无睹,而不加述评之理也。(汉奴隶盛行,故贾谊西汉之童奴买卖抨击最力,王莽有放奴之令,光武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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