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无疑问是建立和实行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中构建起来的市场经济,不可能没有其制度特色。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不仅要大胆地引进市场经济的共性事物,而且要使市场经济的组织、机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也就是说要使市场引导和调节的经济运行立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地基之上。关于市场经济的传统经济理论,不论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是从斯密到科斯等西方经济学家所阐述的经济理论,都认定市场经济不能与社会主义所有制相兼容。按照这种理论,人们就只能持下述观点:要搞市场经济只能实行私有化,或者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只有排斥市场及其机制。这种市场与社会主义两极对抗的传统思维模式和理论结构是站不住脚的。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是:在所有制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分配上实行共同富裕,而共同富裕又是立足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之上。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植根于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因而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问题,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所有制框架中,形成发达的市场,使市场机制充分起作用,同时,又要使由市场直接调节的经济运行,不仅不削弱其公有制基础,而且能不断壮大和巩固这一基础,从而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所有制有机结合。尽管许多经济学家长期以来,曾经从关于公有制的抽象定义及其本性出发,一再否定了市场与社会主义的兼容性。但是,1978年以来,我国出现了把市场引进于社会主义经济中不断取得成功的实践,又一再把兼容问题提到人们面前。人的认识、思维的真理性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实践问题,上述能否兼容问题只能解决于实践之中,而不是裁定于书斋里。1978年以来中国进行的引进市场的改革实践中,出现了一种经济的二重发展和二重结构。一方面,在实行多种所有制和发挥市场作用的条件下,80年代初,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快速增长,自发产生了“温州模式”,加以“三资”企业的发展,在中国出现了一个以非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结构。与此同时,80年代初,乡镇企业、城市集体企业迅速增长,产生了“苏南模式”。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是中国80年代改革中意义最重大的成果,表明了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了机制的转换、组织的重构和技术上的充实。市场经济改造了传统农村以及城市集体经济,使它们初步获得了与市场相兼容的机制与组织形式。此后,在市场机制的改造作用下,在农村还出现了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和其他类型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它们以其更加清晰的主体产权,进一步增强了与市场机制的兼容性。可见,中国乡镇企业和新集体经济这一改革的新创造,实际上对经济学家争论不休的“市场能否与社会主义兼容”的哥德巴赫论题给出了解。
在中国从1984年起开展的全面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传统的国有企业在经历扩权、让利、承包、租赁等改革中逐步增强了活力,获得了对市场一定的适应性。特别是发轫于1984年、1992年以来全面推开的企业股份制改革,使一批试点企业明晰了产权,逐步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发展,自我约束,可以说初步转换了经营机制,成为市场主体。在中国出现了一批产品质量好、效益高的国有企业,加上集体企业,人们可以看出:中国经济开始形成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结构。(www.daowen.com)
15年改革的实践表明:公有制经济——不论是集体经济还是国有经济——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可以成为适应市场机制的、反应灵敏和自动运作的微观主体,实践证明了社会主义所有制基础上实现市场化和引进市场机制的可能性。再借助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以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等,人们就有可能更好地贯彻公平原则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归根到底,实现市场经济机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有机结合,已不再是一个能与不能的问题,而是如何使二者结合得好,如何使兼容度最大增强的问题。
使市场经济机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有机结合,将使中国的新经济中,不仅有市场调节的经济的灵活性和效率性,而且有占有和分配的公正性;不仅有最大的增值,而且有人民的最大福利。中国正在构建的市场经济将日益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和优越性,体现“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性质和特色。再加以大力培育中国社会主义新观念,充分吸取西方现代科学文化以及中国传统优秀文化道德、观念,中国的市场经济将进一步体现东方的、中国的特色,体现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和西方社会的新特征。而创建这样的新经济体制就是我国改革的目标,这是摆在中国全体人民面前的历史重任,这一任务无疑是十分艰巨的,但却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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