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引进市场的改革中,也要注意那种把市场经济视为完美无缺,认为“西方的一切都好”的极端片面的认识。毫无疑问,无论是古典的自由市场经济,或是现代有调控的市场经济,也都有其固有的矛盾。人们可以看到,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及其带来的运行障碍,它表现为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越演越烈的周期性波动和经济危机。而20世纪30年代以来建立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有调控的市场经济,“政府失灵”以及膨胀和萧条相交替的经济运行也表现得十分明显。特别是立足于资本主义基本制度之上的市场经济,它的财产占有的不公,收入分配中的两极分化,更是一种难以解决的“制度疾患”,因而人们不能把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视为是“楷模”而照搬过来。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地观察和对待西方经验,首先要将市场经济的“共通”的东西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区别开来,大胆吸取其“市场共性”,而摒弃其“制度缺陷”。例如,首先,不能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和两极分化的分配制度照搬过来。其次,要识别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实践中成功的、有效的积极经验和那些不成功的负效应——包括经济的、思想的负效应,要大胆吸取其成功的经验,而摒弃其消极的东西,例如在利用股市机制中,不应造成投机性交易泛滥和投资性持股稀缺,否则就是丢掉了积极的东西,而吸收了消极的东西。
在实行下放自主权,放开“搞活”的改革中,也出现了把不应下放的,或是当前还无条件加以下放的统统放开的现象;在基本建设中也出现了听任各地自发地搞低水平重复,产业结构重叠的盲目发展现象。就其认识上的原因则是把市场经济当作是“撒手不管”,不了解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端,对有调控的现代市场经济不甚了解,而对战后日本、“四小龙”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强化宏观调控、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又缺乏研究。
以上情况表明,在借鉴西方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的经验时,首先,要对市场经济的制度、机制、方法进行鉴别,明确其作用、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有取有舍地引进,而不能全盘照搬,更不能取其糟粕而失其精华。其次,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要使之立足于社会主义的基础,适应于中国的国情,要利用国际经验,又要有所创新,进一步探索和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体制、组织与机制。例如,股份制的公司企业,是适应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机制的一种微观组织形式,这种企业制度因其终极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以及维持两权的一整套法人治理机构,能做到较为妥善地处理同一企业中多个出资者之间的矛盾、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使企业成为具有充满经营活力和保持组织稳定性的市场主体。但是西方股份制公司的财产权结构,是以劳动者财产权稀缺为特征的。多数股份制企业的财产主体,是大资本和拥有各种财产的出资人,而广大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者则很少占有财产,即使是实行职工持股,由于工薪职层收入的限制,职工股份的比重微乎其微,因而,主体财产权充实而劳动者产权的稀薄,是西方股份制企业产权结构的特征,表明市场经济组织结构上的“制度”烙印。这种产权结构中存在着所有者权利(以及从属所有者的经营者权利)和劳动者权利的矛盾,劳动者因为缺乏产权主体地位而难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显然,对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在利用西方股份制企业的经验时,就应该根据兴利除弊的原则,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结构,使企业成为拥有法人财产权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与此同时,人们还应该进一步探索更广泛的职工持股制,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劳动者直接产权,以形成职工和企业在财产利益上的密切联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也就是说,既要利用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但又应引进和强化劳动者的股权,从而使股份制企业在股权结构上体现社会主义的特色,这应该是当前公司化改革的一项目标。(www.daowen.com)
总之,在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引进市场经济的组织、机制中,要持理智的态度,区别利弊,有所取舍,更重要的是有所发展,大力创新,从而使市场经济制度牢固建立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现实基础之上,并充分适合于中国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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