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探析

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探析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不仅具有商品性,而且具有计划性。国民经济运行的有计划性,乃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重大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优越性的鲜明表现。上述情况决定了具有充沛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行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它的总体运行中能表现出有计划的性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有计划运行,不是一时的现象,而是带有长期持续的性质。

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探析

计划性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的鲜明特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不仅具有商品性,而且具有计划性。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命题,在肯定和揭示社会主义经济商品性质的同时,又肯定与揭示了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即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辩证法要求人们认识的全面性,在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属性和特征时,不仅应该看到它们具有的商品属性,而且应该看到它们具有计划属性,要从商品性与计划性的统一来把握社会主义经济。这样人们才能既看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历史上的商品经济的共性,又看到它所具有的特性,这样人们才不会将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混为一谈,才能避免在改革中走偏方向。例如,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机制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之中。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以公有制为基础,不存在人对人的剥削,劳动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就其本质来说,体现社会主义联合劳动者之间互相合作的关系。(2)有计划地运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就其总体来说,要从属于事先制订的计划,在社会主义国家自觉的调控下符合目的地发展。这种总体上受人们事先设定的目标制约有计划、有调控运行的经济,就是计划经济。国民经济运行的有计划性,乃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重大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优越性的鲜明表现。

一般地说,商品经济中,由于生产者进行独立的、分散的生产与经营,生产目的从属于生产主体的特殊利益,因此微观生产活动是直接地由自发性的市场机制来调节。在还不存在更高级的调控市场的机制的条件下,商品经济的运行,纯然由“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从而带有自发的无政府的性质。特别是历史上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由于生产活动唯一从属于至高无上私有者的利益与意志,由于私有制的市场组织的特征与市场机制的特点,因而决定了微观活动的更鲜明的盲目性和国民经济运行的无政府性质。这种情况集中地表现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之中。在那里,变动不居和狂暴的市场力量成为生产者的最高主宰与支配者。生产者的行为不仅仅是适应于市场,而且简直是受市场的摆布。在那里,“产品支配着生产者”“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支配权”[13]。资本主义经济的周期性危机,鲜明地暴露了这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无政府性质。

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阶段,出现了经济调节机制的新变化。一方面,由于生产社会化的更高发展,社会分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协作更加精细和更为复杂,企业之间、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和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更密切地相互依赖,它们相互间的活动交换更加频繁。另一方面,由于自发性的市场经济中日益深重的周期性危机给再生产带来更大的破坏性。在这种条件下,资产阶级国家采取国家干预经济的措施,采用了与私有制相适应的“计划”方法,通过各种经济杠杆和行政手段,对生产、投资、出口、劳动力雇佣以及金融、物价等活动进行控制和调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纷纷走上了依靠政府力量来调控经济的道路。因而,当代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调节机制,业已不同于19世纪的自由资本主义,后者是单纯依靠“看不见的手”来进行调节,而前者却是既要依靠“看不见的手”,又日益地引进和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当代资本主义调节机制的变化,使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逐步变成有调节的资本主义。

当代资本主义由于调节机制的变化,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带来了一定时期内的经济相对稳定增长。但是,它毕竟只是赋予局部范围的经济活动以某种暂时的“计划性”,并不能改变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总体上的运行的盲目性质,更不能消灭这种经济所固有的内在矛盾和周期性危机。可见,即使是实行国家调节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也根本不可能成为实现经济协调有序发展的“计划经济”。(www.daowen.com)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一方面,生产的社会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工和劳动协作的发展,加强了相对独立的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依赖,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使国家对企业的生产和交换加以有计划的组织与调控成为迫切需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商品经济活动能有效地从属于国家的调控,从而使经济总体的有计划运行成为可能。

固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微观活动,很大程度上直接从属于市场作用,从而还具有自发运行的性质。从企业来说,作为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它(按照指令性计划进行安排的部分除外)总是在按照市场状况来自行安排经济活动,企业的微观活动总是随着多变的市场状况而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社会主义企业尽管有其特殊的经济利益,要在各自的经营活动中争取赢利的极大化,但是企业的利益绝不是那种置社会公共利益于不顾的、排他的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的私人利益。社会主义企业相互之间、企业与国家之间,既存在利益的矛盾,又存在根本利益的相一致,这是自主经营的企业能够从属于国家调节的内在基础。正由于此,较之资本主义政府来说,社会主义国家拥有强大的调控功能。国家通过先进的、有科学依据的计划和一系列组织调节活动,借助经济杠杆与市场作用,依靠行政手段、法律手段、道德规范,以及配合以其他社会组织的调控功能,能做到有效地调节宏观经济与引导微观经济。上述情况决定了具有充沛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行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在它的总体运行中能表现出有计划的性质。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有计划运行,不是一时的现象,而是带有长期持续的性质。在完备的社会主义经济机制中,在再生产的过程中,尽管有可能出现局部的不均衡,但是,国民经济总体均衡的实现却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也意味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在本质上不存在内在的危机。这种有计划发展和运行的商品经济也由此取得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十分科学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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