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在“结合”中利用市场的自觉性,我认为,仔细回顾我国在利用市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由此从理论上加深对改革初始阶段市场作用的二重性的认识,是十分重要的。
我国的关于运用市场作用的一系列改革,如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培育市场、建立市场体系和放开价格、改进国家的经济管理方法、实行间接调控,等等,在方向上是正确的。但是在引进与运用市场作用上还存在缺陷与教训。最重要的教训是:运用市场机制中未能与改进和强化国家的宏观调控功能相同步,出现了对市场调控无力,造成市场调节的负效应显著化。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农村家庭承包制获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城市开始了引进市场改革的试点。第一步是赋予国营企业以自主权,即在“扩权”的名义下,使原先按指令性计划生产与调控的国营企业,可以“找米下锅”,为市场需求而生产,不仅从市场找原料,而且产品在市场销售,盈利一部分作为自留利润自主分配,企业自行积累,自主投资,自行发展。以“扩权”为名义的国营企业改革,把企业推向市场,使它的一部分活动直接从属于市场机制的调节。
有效利用市场的关键是价格放开,形成价格⇆供求的连锁变动机制。1979年大幅度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价格,1985年放开了城镇除口粮、食油以外的农副产品价格。1985年后价格改革在工业生产领域大面积推开,很多产品采取越过调价而直接放开价格的激进方式。价格放开后,需求拉动的市场价格上涨,激励了企业增产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由于企业拥有了投资自主权,以及由于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特别是财政包干激发了地方投资的积极性,因而,在我国价格放开所形成的市场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不仅表现为企业日常增产活力的增强,而且突出地表现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投资活力的增强,出现了加工业特别是旺销利大的家电产业及其他产业的投资热潮。1984年底以来,出现了投资活动的迅猛增长和工业生产的高速增长,全国各地一个个新工厂不断投产,新兴产业迅速产生和壮大,乡镇工业拔地而起,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在市场发育成熟的商品经济中,市场机制既表现为搞活和促进作用,又表现为调整和制衡作用,尽管均衡是通过不均衡来实现的。但是在我国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在改革初始阶段,由于市场处在缓慢的发育过程中,市场机制是不充分的,市场调节作用表现为扭曲形式,即主要是价格上涨的增产机制,而缺乏价格下跌的抑产与转产机制,其结果不是促短抑长,而是造成长线更长,短线更短。
市场调节的扭曲形式,其内在原因:(www.daowen.com)
第一,比价的不合理造成价格信号的失真。价格未能真正放开,价格机制不完全。
第二,企业体制与经营机制的缺陷。由于软预算约束,企业负盈不负亏,缺乏经济损益的内抑制和来自市场竞争破产的外抑制,结果是企业的短期行为,即一方面在价格上涨时,短期利益的驱动,使其表现出十分强烈的和不合理的扩产(包括扩大投资)效应。另一方面在出现价格下降时,企业反映呆滞,抑制生产与转产的自我调整进展缓慢,甚至继续扩产,对下降的价格不发生反应,表现出逆调节。
市场调节的扭曲形式,还会因宏观环境不良而加剧。这就是:经济过热,物资短缺,价格上涨,市场形成普遍需求膨胀的拉力,从而使那些价格放开或是定价较高的领域,涨价促产机制效应更加强化,形成长期卡脖子的“瓶颈”现象,其结果是长线越长、短线更短,进一步加剧了结构失衡。
对于任何一个引进市场的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方面由于难有能实行全面放开价格的宏观环境,在实行放调相结合的情况下,不合理比价必然产生的扭曲的调节机制,市场调节作用在促进某些方面的经济均衡时,又会带来和促进投资与结构的失衡;另一方面,由于经营机制的健全难以短期形成,从而企业改革的滞后是难以避免的,这种微观组织改革不到位,形成企业的扭曲行为,即对价格的不反应或是呆滞反应,甚至逆反应,从而使市场调节作用更多的是促进增长,而不是同时加强调整促进抑产、转产。
可是,改革过程初始阶段出现的初生期的市场机制带有十分鲜明的双重效应,一方面以其利益的驱动增强了经济活力,加快了增长,改善了供给;另一方面又以其固有的、难以避免的扭曲的和不完全的调节,成为经济活动盲目性的动因,并且要导致失衡,在宏观调控功能薄弱条件下,甚至要引起经济失控和通货膨胀。承认改革初始阶段市场调节有双重效应,不是意味着放弃改革,而是要求人们必须对引进市场慎重从事,尽可能地去弊兴利,使市场调节的负效应最小,正效应为最大,特别重要的是要加强与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使之在宏观管住的前提下,逐步地把价格放开,把微观搞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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