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上的分析,可以进一步对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机制的特征做以下的归纳:(1)计划调节是社会主义经济调节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经济活动的主体要从属于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和意志的国家计划的控制与调节。这一本质特征表现在:国家通过有科学根据的先定的中央计划来控制宏观的国民经济运动和指导、调节微观的经济活动,同时又通过计划的调整来解决再生产中的矛盾,消除不平衡的要素,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经常的协调发展。计划调节意味着社会意志和国有力量成为经济的启动器和调节器,它表明了人们的经济活动具有自觉的“自由行动”[6]的性质。人们不再是盲目地进行生产,而是在生产中实现自己预期的目的,由此真正成为生产的主人。这正是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之所在。(2)社会主义有计划的调节是以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结合为特征。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因而有计划调节就必须自觉地运用商品经济所固有的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作用。具体地说,国家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杠杆来实现计划调节,因而这种有计划调节是以间接调节与控制的形式来发挥职能的。在间接的计划调节机制作用下,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活动由市场作用来启动和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由市场作用来调节。这种情况表明,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具有自动发动、自动调节和自动运行的性质,构成一个自动的过程。(3)社会主义有计划的调节主要是以间接控制形式来发挥职能,但并不绝对排斥直接的调节形式,是在以间接调控为主的条件下实行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使直接的国家调节控制作用与间接的经济自动调节控制作用相补充,以充分地发挥社会主义有计划的经济调节的作用。(4)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包括个体经济以及其他带有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中的局部领域由于不做计划,其经济活动是由自发性的市场机制来调节,这种市场调节不属于计划调节范畴,但它与作为主体的有计划调节一起,共同形成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机制。
总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生产中,国家的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的结合,间接调控方式中国家计划通过市场机制发生作用,以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三方面均体现了计划调节作用与市场调节作用的统一。正是依靠这一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和互相渗透,使制约国民经济活动的外在力量与内在力量,自觉活动与自发活动,经济杠杆的作用与行政杠杆的作用,经济利益的吸引与国家的强制等要素巧妙地结合起来。(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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