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立充分作用型市场机制模式

建立充分作用型市场机制模式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构建一个最佳的市场机制模式,首先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特征。总之,一个最佳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应该是能够保证计划为主导但市场机制又能充分地起调节作用的经济模式。这种经济模式可以称为与计划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充分作用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探索和建立这样与计划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充分起作用的经济模式。

建立充分作用型市场机制模式

世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是:把市场机制引进计划经济之中,尽管引进和利用市场机制的程度、范围和方式有所不同。

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根据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和自身的具体特点,来探索引进和利用市场机制的方式,建立起一个与计划机制相结合的最佳的市场机制模式。

为了构建一个最佳的市场机制模式,首先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特征。社会主义的市场机制,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内在机制,它必然要体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特征。大体说来,这就是:(1)市场机制的不完全性;(2)市场机制的可调节性。

第一,市场机制的不完全性,在于社会主义市场并不是无所不包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性决定了人们活动交换的广泛的市场化。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精神生产的广泛领域如严肃的艺术创造、科学研究、思想教育等活动,不具有真正的商品生产的性质,因而,这些人类活动并不从属于市场机制的调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力尽管具有商品形式,但它也不是完全的商品,从而也不是纯然的从属于市场机制的调节。可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多样性的生产要素被卷入市场,但非生产领域的人类活动,如友谊、爱情、社会交往、政治活动、艺术创造等,是不屈从于货币的权力和不受市场机制的调节的。

第二,市场机制的可调节性,在于社会主义的市场机制不再表现为盲目的、不可驾驭的、破坏性的异己力量。恰恰相反,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处在内在的结合中,它乃是国家用来进行经济调控,实现计划要求的工具。市场机制从属于计划,可以从社会主义价格变动的特点表现出来。价格波动是市场作用的必然形式,但在不同的商品经济类型中,价格波动的形式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价格波动表现为自发的、无序的,而且是剧烈的,在那里,价格的大涨大落乃是一种常规。在社会主义市场上也会有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供过于求→价格下降的现象,但是由于社会主义企业行为的特点,以及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作用,决定了市场价格升降带有有序性和适度性。有序性,即价格变动总是由价值变化或供求变化所引起,是有规律可循而不是无政府的;适度性,即价格变动是适当的和有节制的,而不是经常暴涨暴跌。对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企业来说,市场上适度的价格变动波幅,及其所蕴含的适度而合理的物质利益,将能够起到推动生产者使之自动扩产或减产的作用,实现一种有秩序的市场调节,而无须采取价格大涨大落,大赚大亏,企业大兴大灭,社会劳动大浪费和社会震荡很大的自发调节形式。总之,价格波动的有序性和适度性是市场机制的鲜明特点,它意味着市场自动调整机制不仅是十分有效的,而且是较为有秩序和较少会带来大的经济震荡的。

总之,一个最佳的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应该是能够保证计划为主导但市场机制又能充分地起调节作用的经济模式。更具体地说,在这种模式下,价格具有自主变动的性质,一般又是有序的、适度的变动,生产要素能在各个地区、各个部门之间自主流动,但这种流动又是受计划指导和调节的,而不是资金、劳动力的全面自由转移;它既是在广泛范围中(包括生产、销售就业等领域)充分展开竞争,但又是符合社会企业行为规范的竞争。这种市场机制模式既能在经济的广泛领域中充分发挥其自动调节作用,但市场的自动调节作用的强化,又能不影响国家的调控能力和不削弱宏观经济运行的有计划性。这种市场机制模式既能调动和充分发挥千百万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生气勃勃地自主活动的积极性,但又不会导致生产的无政府和引起经济的失控。这种经济模式可以称为与计划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充分作用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探索和建立这样与计划相结合的、市场机制充分起作用的经济模式。(www.daowen.com)

为了构建这样的经济模式,需要:(1)在所有制上发展社会所有制的多元化和使全民所有制企业利益主体化,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真正地自负盈亏,成为拥有自身利益的经济实体,它是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根本条件;(2)要改革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彻底实行政企分离,赋予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3)要建立起一个能使各种生产要素流动化的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立起价格自主变动的、真正放活的价格体系;(4)改革政府经济管理的方式,建立起一个主要依靠经济杠杆体系进行间接调控的体制。以上第一点、第二点和第三点使市场机制的发生作用拥有微观基础和外在条件,第四点使市场机制能够与有计划机制相结合而发生作用,做到“活而不乱”。

必须指出,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可调节性,决定了人们不能实行那种彻底开放的、纯粹市场调节的社会主义模式,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机制是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统一和结合,这二者间的结合,一方面要求计划的完善,另一方面要求市场的最佳。就市场来说,并不是任何一种市场机制状态都能够与计划机制完满地结合。如果削弱计划机制的作用,放弃国家的调控,听任价格完全自发地涨跌,那么这种不受干预和调节的市场机制也将表现为价格的猛涨猛跌和生产规模、产业结构的急剧变化,导致资金和劳动力在一切经济领域任意地自由转移。这样,经济活动的盲目性就会增强,甚至还会出现周期性的比例失调。东欧某些社会主义国家,近年来消费基金与基本建设长期控制不住,通货膨胀加剧和持续化,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与市场机制模式和市场机制作用形式的缺陷有关的。总之,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完全不受国家干预的、纯粹市场调节的模式是不可取的。

【注释】

[1]原载《经济纵横》1987年第3期。

[2]劳动力采用市场形式流动,这是就经济关系的形式来说的,这是一项特殊的、形式上的市场形式,它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劳动力是真正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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