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自给到商品: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然过程

从自给到商品: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然过程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里,我们要从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向现代化社会化农业转变,来进一步阐明农村发达的商品生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为了顺利地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商品化。这种传统小农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男耕女织”是我国战国以来至近代中国小农经济自给自足性的写照。

从自给到商品: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然过程

家庭承包制带来的商品生产与交换的迅猛发展,使农村的自然经济秩序受到巨大冲击而进一步解体,我国农村正处在一个历史性的转变之中,即由自给性、半自给性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的转化(简言之,农村经济的社会主义商品化),如果说,这个转化在农业合作化基本胜利以来在我国就已经逐步开始,但是只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和贯彻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来,这个转化才真正地迈开了脚步。

以上我们基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的商品性,特别是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特点,论述了农村商品生产与交换发展的必然性。在这里,我们要从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向现代化社会化农业转变,来进一步阐明农村发达的商品生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

对于像我国这样的原先经济十分落后,小农经济有如汪洋大海的国家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包含农业合作化与生产社会化这双重任务。农业合作化在于把农业中的个体私有制生产关系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农业的社会化在于把原先的以手工工具为基础的、技术与生产方法落后、生产率低、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传统农业,改变和转化为社会化的现代农业。前者是对农业的社会改造,即生产关系的变革,后者是对农业的技术改造,是物质技术、劳动方式的变革。第一个转变是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基本完成的,而第二个转变则是始于土改后,与合作化并行发展,而且合作化后还要继续进行下去,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发展阶段才能完成。为了顺利地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商品化。

传统的农业是以社会分工不发达、缺乏专业化、生产单位内部小(规模)而全(门类)为特征。如传统的小农家庭,除了自己不能生产的铁器农具如犁、镰刀等需要由与外部进行交换来满足外,几乎要生产自己所必需的大部分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如生产粮食,纺纱、织布、做衣服和自制锄把,自编筐、篮、晒席等。这种传统小农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男耕女织”是我国战国以来至近代中国小农经济自给自足性的写照。

传统农业是一种孤立的、封闭式的经营。在生产单位内部,例如农民家庭内部,人们从事各种各样的不同操作(农业——种地,副业——喂猪,手工业——纺纱、织布、染色、缝衣),没有农、林、牧、副、渔各业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农民的劳动不是为了他人,不是为了市场,而是为了满足自己家庭的需要,这是一种孤立的、私人的劳动,它和分工、分业的专业化条件下的社会化劳动不同。这种自给自足性农业生产是不依赖于社会而进行的,人们自己供应自己,互不依赖,互不交往,很少有相互间的活动交换,他们之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一种封闭式的生产,与现代农业中生产单位与外部互相密切交换活动的社会化生产根本不同。

以劳动的孤立性、生产的封闭性和自给自足性为特征的传统农业,是一种十分落后的劳动方式,它是以技术上墨守成规,劳动生产率低下和简单再生产为特征。这种传统农业,甚至经历几百年、几千年,在生产技术上,在劳动方法上从而生活方式上,都保持原来的样子而很少有变化。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必然也会使社会进步缓慢,正像马克思所指出的亚细亚社会那样,长期保持某种“静止的状态”,这种经济即劳动方式的落后性,也是农民贫困的物质根源。

如果说欧洲中世纪漫长的年代,农村一直保持着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业面貌;那么近代资本主义,开始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业向商品性农业的转化。资本主义首先把工业变成发达的商品经济,然后商品关系进一步渗透于农业领域,使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解体。资本主义大工业向农村推销廉价的消费品,破坏了农村的家庭工业,大工业在乡村收购农业原料,把自给自足的农民经济变成市场的生产,再加以资本主义农场,在竞争下实行分工分业,与工业领域一样,在农业中专业化生产不断发展。分工是商品生产的必要前提,它的发展必然引起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即经济的商品化。当代资本主义农业中分工越来越细,因而生产品中作为商品交换的比重越来越大,自给性比重越来越低,对于生产小麦的农民来说,甚至连面包也是以商品形式来购进,对于生产棉花的农民来说,自己从不制作衣服。因此,社会分工、生产的专业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把农业中这个自给自足经济最牢固、保持得最久的王国彻底摧毁了。

从资本主义农业发展史来看,农业的商品化是与生产社会化和农业现代化并行的。商品经济所固有的市场机制和竞争,决定了产品以廉取胜,它推动生产者革新技术,采用机器和各种现代技术,完善经营管理以降低成本,由此推动了农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农业中分工与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专业化农业在区域性的集中,使农业越来越转变为现代化的资金密集与技术密集的大生产,转变为有很高的商品率的大规模商品生产。

美国全国农场自己消费的食物1951年最高时价值23亿美元,现在减到不足此数的1/3。现在99%以上的农产品用于出售,农家自己也多数从市场买回经过加工的食品。销售农产品的现金收入从1950年的285亿美元增加到1977年的950亿美元。农业生产率和商品率的提高,又使每一个农民所生产的产品除供本人消费外,另外供养的人数增加。1820年可供养4人,1920年可供养8人,1950年可供养16人,1977年可供养59人,其中,农产品销售额在1万美元以上的专业农场,一个整劳动力生产的产品,可供养200人。与此同时,农业也愈加专业化、现代化。例如,1825年美国出现第一台棉花播种机,1910年全国有1000台拖拉机,畜力在农用动力中占75%以上,到1977年全国有农用拖拉机438万台(园艺拖拉机89万台除外),谷物康拜因及玉米收割机122.4万台,农用卡车317.9万辆,农用飞机1万多架。[8]

法国、联邦德国、日本等国家也经历过这种发展进程。(www.daowen.com)

以上我们所作历史的追溯表明:资本主义商品化使农业领域实现了资本主义社会化,使自给性的、传统的农业转变为商品化的现代农业。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存在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对于那些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大力发展农村的商品生产与交换,对于改造农村的自给、半自给性的传统经济结构和劳动方式,推动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农业的社会化,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农村的社会主义商品化乃是农业社会化的必经阶段。但是,对此,我们多年来在理论上是模糊不清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曾经长期流行一种自然经济的思潮,这种思潮否认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作用,也否认农业领域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对农业现代化的积极作用。在这种农业自然经济论的思潮的影响下,人们不是去完善农村商品经济的机构,去加强集体单位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去提高与改善它们从事商品生产的能力,去疏通商品流通的渠道,而是采取了一整套管理产品经济的方法,采取了种种限制、堵塞集体单位的自主的商品生产与交换活动的措施。这样,在农村就人为地建立起一个产品经济的运行机构,并以之来规定合作化后农村的集体经济活动。这种情况最鲜明、最集中地表现于苏联30年代至50年代初的农业经济领域。我国传统的合作经济模式与1958年以来的农村管理体制基本上是承袭苏联的,特别是1958年以来,在“左”的影响下曾刮起否认商品生产、货币交换的共产风,此后,“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又进一步批判所谓“复辟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并采取各种破坏商品经济的极左的做法。因此,合作化以来,在很长时期内,我国农村的商品关系未获得应有的发展,计划经济为主体之下的市场调节未得到有效的运用,商品经济所固有的价值(价格)、货币、盈利等杠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商品生产对于农业的社会化和现代化的积极促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由传统的自给、半自给性的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首先开始于农业领域的分工、分业,开始于农业生产单位内部的小而全的生产转变为专业化分工,这一转变是由农村的商品化来起动与推动的。由于生产单位内部的小而全一揽子的生产,转化为专业化农业(一业为主,或只从事某一项生产活动,例如或种植,或养殖,或从事林业种植业中或只种粮食或只种经济作物,粮食中有的地方只生产水稻,有的地方只种大豆,有的地方只种小麦,养殖业中或专门养猪,或专门养鸡,或专门养鱼,等等)。这种分工、分业是劳动组织的一个变革,分则专,专而精,它由此能够发挥与提高生产者的技艺,能够进行精心管理(对农业生产特别必要),能够因地制宜,从而大大提高地力的运用。因此,专业分工,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能够形成一种最佳、最有效的结合,从而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分工、分业意味着孤立的劳动变成社会结合的劳动,这种劳动社会化本身就是生产力的大提高,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中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个转变的完成也是要依靠商品经济的力量,要依靠生产单位为市场的商品生产的积极性,要靠商品生产条件下专业化分工实现的经济利益来推动。正是由于专业养鸡比小而全的家庭生产能从交换中带来利益,才推动农民主要从事养鸡,甚至放弃种植业而成为离土不离乡的真正的养殖专业户。如果农村保留一种产品经济的体制与运行机制,在那里,农产品不能顺利进入市场流通和得到商业利益,那么专业化生产将得不到利益的鼓励,甚至还会造成经济的困难与损失。例如,一个生产队从事专业的粮食生产而不种植油料作物,他就吃不到更多的油(食油是统购统销的),从事专业养猪,也会因猪养得多而遭受卖不掉的损失。这种情况,不久以前在我国农村经济生活中还是屡见不鲜的。可见,不实行农村的商品化,就不能顺利地推进农业的社会化和现代化,就不可避免地要抑阻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我国农村合作化以来,分工分业和专业化生产在某些地区是有发展的,但农村总的说来分工发展缓慢,农村经济的自给半自给性质未根本改变,这种情况与农村商品化发展不足有关。而另一方面,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在农村商品生产和流通大大发展的情况下,由于农村的商品经济机制的起动,实行分工的经济利益,一下子推动了广大承包农民和生产队去大力因地(土地与气候条件)、因人(农民的劳动技巧与专业知识)、因条件(市场、交通等状况)制宜,实行分工分业。我们看见,近年来农村迅速地出现了一批专业户与重点户,在有些地方出现了专业村,地域性的农业专业生产也迅速地发展起来,多年来趋于衰败和几乎绝灭的某些土特产品和传统的手工业产品的生产又迅速地得到恢复,农村分工分业和农业生产专业化正日益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我国农村近年来分工分业取得迅速发展的事实证明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也仍然是促使农村由孤立的、封闭式的生产转化为社会化的生产的重要杠杆。

农业的社会化,除了发展分工分业,实行劳动组织的变革而外,还要对农业的物质基础进行改造,要运用先进生产技术(包括农业机械化)和先进农艺,实行科学种田,即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的现代化,也需要由农村的商品化来促进。

我国在合作化基本实现后,对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成为农村工作的首要目标。但是,如何实现机械化与现代化,要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步骤和重大政策措施,曾经经历过长期的摸索,在这过程中也曾经发生过一些曲折。我们大力建立与发展了农机工业体系,生产了不少拖拉机,并且打破了苏联的框框,把拖拉机作为商品卖给社队,来加强农村社队的农业机械装备。由于社队积累少,购不起大型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器,我们采取国家财政扶持,但是毕竟不能由国家资金来实现集体农业单位的机械化。我们曾经设想大力发展全盘机械化的国营农场,以解决我国商品粮的生产和供应,但花钱太多,要几百万美元才能装备一个农场,因而建立机械化的国营农场,对农业机械化与现代化只有示范的意义。对于广大农村社队,机械化只能逐步地进行,例如首先推广手扶拖拉机及其他初级机械化农具。但是,在传统的农村体制下,农村商品经济机制不灵,缺乏商品生产与经营的利益与鼓励,因而造成拖拉机及其他农业机具使用不当,保养不善,效益不高,甚至普遍出现增加生产成本,减少社员分配收入的情况,社队对农业机械化由此缺乏兴趣,不少地方出现铁牛变死牛的现象。而另一方面,农机工业也出现了生产过剩的现象,甚至五马力手扶式拖拉机也一度缺乏销路。合作化以来,我们曾经下大力气和坚持不懈地提倡和推进农业机械化,但效果远远不够理想,农业机械化发展缓慢,除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干扰外,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激励集体单位自主地革新技术、使用机器的经济机制。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在农村联产承包化和商品生产大发展以来,农民成为自主生产与经营的商品生产者,他们的生产与经营处在商品经济机制及其规律的激励、推动和磨炼之中,农民要得到经济利益和避免经济损失,必须减少劳动耗费和降低成本,他不仅要依靠分工,而且更重要地要依靠使用先进的劳动手段和科学的生产方法。因此,商品生产激发了农村自觉的农业技术革新,购买与使用拖拉机、汽车、机动船舶的农民越来越多,广大农民竞相钻研与积极引进与他们的财力和技能相适应的技术,多年来农村中技术革新缺乏动力的情况一下子改变,出现了几亿农民学科学、用科学和使用先进技术的热潮,实行机耕,用科学方法种植、养殖,用机动工具运输的农民的家庭农场已经纷纷在各地农村出现。

综上所述,我们看见社会主义商品关系(包括市场作用),乃是促使农业中的分工、分业,调动农民从事技术革新的自觉积极性的强大经济杠杆,是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不可少的重要经济动力。农村联产承包化后,农村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农业经济终于获得了这一强劲的经济动力,我国农村才真正开始了由以手工工具、手工劳动、畜力动力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向使用现代劳动手段和科学方法的现代农业的历史性的转变。

农业的现代化必须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不能照搬他国的方法。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目前尚不能推行美国式的那种资金、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大农场,不能采用那种大量工业物质投入型,即石油浇灌的农业生产。我国有自身特殊的国情,也不能照搬苏联的大规模集体农庄加康拜因的现代大农业生产的模式。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采取先扩大集体单位的规模,通过并社,由小社——大社——更大的人民公社,实行大规模集中劳动,再进行技术改造,依靠国家财力投入新的现代劳动手段的方法。近年来我国农业的新发展,已经指出了一条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即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集体与家庭双重经营结构下,依靠集体,特别是依靠农民家庭自身力量来扩大现代科学技术使用(包括机械化)的农业现代化的道路。看来,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在很长的时期内,主要地将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通过适当扩大生产单位规模(通过土地转包),实行家庭的集约经营和逐步充实新的劳动手段。例如,通过建立与发展数十亩地的家庭承包农场作为核心层,以及建立各种形式产前、产中、产后联合经营作为中间层和外层的家庭农场体系。同时,充分地实行专业化生产和充分运用先进技术。

在这里,特别重要的是依靠家庭承包经营者在商品生产中调动起来的积极性,来逐步地扩大农业积累和使用现代化劳动手段和科学技术。农业出现的各种新的集体所有的经济联合体,也要在发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来进行积累和逐步地采用新技术。

可见,发展农村的商品生产与交换关系,健全与完善农村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机制,是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是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自给、半自给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社会化的现代农业的需要。既然商品关系在农村的发展、扩大,完全是生产力的要求,这也就表明,发展商品生产,绝不是一个权宜之计和暂时性的措施,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超越的阶段。因此,每一个经济工作者,特别是农村经济工作者,都要有下述清醒的认识:在我国社会主义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农村商品生产不是要很快地消亡,而是要进一步向纵深的方向发展,发达的商品关系将是我国发达的社会主义农业的必要的特征。因此,不仅在今天我们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村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到商品生产的转变,而且在今后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也要继续坚持发展商品生产,以促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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