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的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形态。
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矛盾主要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其中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矛盾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以及民族资产阶级等基本阶级力量。其中民族资产阶级仍然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既有剥削工人的一面,又有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一面。(www.daowen.com)
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居于领导地位,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比重,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限制与反限制、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1953年,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并形成完整地表述,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举,可以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是指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是指对个体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其中“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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