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在直接法下,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实际上是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收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采用直接法编报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预测企业现金流量的未来前景;采用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便于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比较,了解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产生差异的原因,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净利润的质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现金流量表具体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列报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即企业上交后而由税务机关或政府其他部门返还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可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为购置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发生上缴税务机关的各种税费,包括企业本期发生并支付的、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以及预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税费,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科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会计主体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等。若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施工项目部根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该项目。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列报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从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可以根据“投资收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股利不用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中,因为公司不必支付现金。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以净额列报能更准确反映处置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需要强调的是,施工企业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中反映。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整体处置一个单位,其结算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是整体交易,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位可能持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这样,整体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就应以处置价款中收到现金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反映。
现金流量表准则要求企业在附注中以总额披露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下列信息。
1)取得或处置价格。
2)取得或处置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
3)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
4)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按主要类别分类的非现金资产和负债。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则将该金额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会计主体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会计主体支付的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施工项目部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临时设施”、“无形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该项目。
7.“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企业购买债券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的,以及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反映。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整体购买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应以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反映;如为负数,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www.daowen.com)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关项目的列报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给金融企业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会计主体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若某项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应付利息”、“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的内容和列报方法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企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指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是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而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数额与现金表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额相等,应当核符。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当期发生的外币业务,也可不必逐笔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可以通过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项之和比较,其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列报
企业应当采用间接法在现金流量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包括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项目。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
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施工项目部还应采用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调整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收支项目,据此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
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节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施工企业当期计提和按规定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在利润表中,属于利润的减除项目,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加回。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项目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有的包括在管理费用中,有的包括在制造费用中。计入管理费用中的部分,作为期间费用在计算净利润时从中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计入制造费用中的已经变现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通过销售成本予以扣除,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计入制造费用中的没有变现的部分,既不涉及现金收支,也不影响企业当期净利润。
由于在调节存货时,已经从中扣除,在此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予以加回。同理,企业计提的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也需要予以加回。本项目可根据“累计折旧”、“累计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 本项目反映会计主体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价值以及投资性房地产摊销金额。施工项目部根据“累计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该项目。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当期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应当予以加回;如为净收益,应当予以扣除。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等账户所属有关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
(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 本项目反映会计主体本期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后的净损失。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施工项目部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该项目。
(6)“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衍生工具、套期等业务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常与企业的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有关,而且并不影响企业当期的现金流量。为此,应当将其从净利润中剔除。本项目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持有损失,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为持有利得,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
(7)“财务费用”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当期发生的属于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中,有些项目属于筹资活动或投资活动,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剔除。本项目可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在实务中,施工企业的财务费用明细账一般是按费用项目设置的,为了编制现金流量表,企业可在此基础上再按“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分设明细分类账。在每一笔财务费用发生时即将其直接记入所属的“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或“投资活动”项目中。
(8)“投资损失”项目 本项目反映会计主体本期实际发生的投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可根据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施工项目部一般不涉及该业务。
(9)“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净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大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小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二者之间的差额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0)“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项目 如果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使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大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加回。如果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使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小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额,其差额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扣除。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1)“存货的减少”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当期存货的减少。施工企业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减少,说明本期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耗用这部分存货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加回;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耗用外还剩余一部分,这部分存货已经发生了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没有包括在内,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扣除。除此之外,存货的增减变化过程还涉及应付项目,这个因素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中考虑;如果存货的增减变化过程属于投资活动的,应当将其剔除。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余额、期末余额之间的差额填列;期末余额大于年初余额的差额,以“−”号填列。
(1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会计主体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收项目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根据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分析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1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 本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当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长期应付款和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部分的增加。企业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余额大于经营性应付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发包结算以及购入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通过主营业务成本扣除,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加回;经营性应付项目期末余额小于经营性应付项目期初余额,说明本期支付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所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扣除。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虽然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例如,企业融资租入设备,将形成的负债计入“长期应付款”账户,当期并不支付设备款及租金,但以后各期必须为此支付现金,从而在一定期间内形成了一项固定的现金支出。
因此,现金流量表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债务转为资本,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
2)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反映企业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项目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有关的下列信息。
1)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及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应金额。
2)企业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额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金额。企业持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但不能被集团使用的情形多种多样,例如,国外经营的子公司,由于受当地外汇管制或其他立法的限制,其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能由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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