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期金额栏的列报方法
利润表“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该期利润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期不相一致,应对上年该期利润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利润表“上期金额”栏内。
2.本期金额栏的列报方法
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因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的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www.daowen.com)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8)“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9)“营业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中包括盘盈收入、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等。
11)“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3)“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15)“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是向资本市场广大投资者反映上市公司(公众公司)每一股普通股所创造的收益水平;对资本市场广大投资者(股民)而言,是反映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是投资决策最直观、最重要的参考依据,是广大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鉴于此,将这两项指标作为利润表的表内项目列示,同时要求在附注中详细披露计算过程,以供投资者投资决策参考。这两项指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计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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