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按国际上通行的以纳税人为标准,所得税可划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一)所得税的计算
1.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所得税是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税利润=利润总额±税法规定调整项目金额(或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其中:
1)应税利润又称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按国家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纳所得税的收益额。应税利润是要受国家税法所制约,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税收法规,确定一定时期纳税人应交纳税额的基数。
2)利润总额是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的要求计算形成的,通常亦称为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利润)。
3)国家税法规定的调整项目。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的金额,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
2.应税利润与利润总额之间的差异
由于利润总额(或税前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结果便不一定相同。二者之间的差异按其选择不同,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1)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益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具有不可逆转性。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税利润时不确认为收益。例如国库券的利息收入。
2)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税利润时确认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例如企业自产的产品用于工程项目,税法上规定按产品的售价和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税利润,但会计制度按成本结转,不产生利润,不计入当期损益。
3)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不允许扣减。例如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摊派和赞助费等;税法允许扣减的项目限额与会计确认的费用额存在的差异,如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工资费用、超过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等。
4)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应税利润时则允许扣减。
上述永久性差异的原因,其应税利润的公式为
应税利润=利润总额−1)+2)+3)−4)(www.daowen.com)
(2)时间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益时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即企业某些收入与费用计入利润总额的时间迟于或早于计入应税利润的时间而形成的。这种差异产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能够转回,所以就某一纳税年度而言,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存在差异,但就整个经营期间来说,其利润总额与应税利润是相等的。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按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确认为应税利润,从而形成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即未来应增加应税利润的时间性差异。
2)企业获得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或损失,但按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可从应税利润中扣减,从而形成可抵减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即未来可以从应税利润中扣除的时间性差异。
3)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收益,但按税法规定需计入当期应税利润,从而形成可抵减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4)企业获得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按税法规定可以从当期应税利润中扣减,从而形成可抵减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上述时间性差异的原因,其应税利润的公式为
应税利润=利润总额−1)+2)+3)−4)
虽然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存在差异,其计算有各自的要求和独立性,但二者之间又是密切相关的。税前会计利润是计算应税利润的重要依据之一,是计算应税利润的重要基础。
(二)所得税的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减去的所得税费用,需要设置“所得税费”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借方记入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的差额;贷方记入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的差额以及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的所得税费用;期末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企业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例11-16】诚达建筑工程公司2013年按照25%所得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为528000元。
1)计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52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28000
2)期末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528000
贷:所得税费——当期所得税费用 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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