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优化方案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优化方案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月结算是指工程价款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式。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优化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与支付。按月结算是指工程价款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式。跨年度施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分段结算是指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的不同阶段(部位)结算工程价款的方式。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向发包单位预支工程进度款。

3)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是指在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结算工程价款的方式。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在施工过程中不办理工程结算,但按月可以向发包单位预支工程进度款,竣工后一次结清。(www.daowen.com)

4)结算双方约定并经开户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

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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