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及记账方法

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及记账方法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凡是在其他直接费发生时能够分清受益对象的,应直接记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合同成本明细账的“其他直接费”成本项目中。

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及记账方法

1.其他直接费核算的内容

工程成本中的其他直接费,是指在施工现场直接发生的,但不能计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其他直接施工耗费。主要包括。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时需增加的设施(如防雨、防寒棚)、劳保用品、防滑雨雪的人工及劳动效率降低等开支。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夜间施工所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开支。

3)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或多次搬运费。指由于施工现场条件限制而发生的少量零星材料、成品、半成品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积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的开支。

4)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开支。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但不包括新材料、新结构的试验以及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开支。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及检验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

6)特殊工种培训费。指对施工单位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所发生的开支。

7)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和场地清理费。指工程定位复测、交工验收以及建筑物2m以内的垃圾以及2m以外因施工造成障碍物的清理等发生的开支。

8)技术援助费。指与工程设计与技术有关的咨询、服务等开支。

2.其他直接费的归集和分配

施工企业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归集和分配。(www.daowen.com)

1)凡是在其他直接费发生时能够分清受益对象的,应直接记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合同成本明细账的“其他直接费”成本项目中。

2)凡是在其他直接费发生时不能够分清受益对象的,可在发生时先记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账户,月末再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记入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其他直接费”成本项目中。

3)凡是在其他直接费发生时难以同成本项目中的其他项目分开的费用,如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流动施工津贴、场地清理费、材料二次搬运的人工费等。为了简化核算手续,便于工程成本分析和考核,施工企业可以将这些其他直接费在其发生时直接记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等成本项目中进行核算。

【例10-11】2013年8月,诚达建筑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发生其他直接费397800元,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397800

贷:银行存款 397800

【例10-12】根据分配计算结果,其中,甲工程应分摊其他直接费175200元,乙工程应分摊其他直接费2226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甲工程(其他直接费) 175200

——合同成本——乙工程(其他直接费) 2226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39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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