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盈余公积的内容和用途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法定盈余公积。根据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的企业可按超过10%的比例提取,提取时,只能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计提,不包括年初未分配利润。法定盈余公积累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后可以不再提取。
2)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由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计提的依据是不同的。法定盈余公积是以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但二者的用途是一致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由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由税后利润弥补,超过了税法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税后利润弥补;盈余公积弥补。
2)转增资本。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增加企业资本金,扩大施工生产经营规模,股份有限公司将盈余公积转为公司股本时,一是经股东大会决议;二是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结转;三是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分配股利。当年发生亏损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是用盈余公积补亏后,可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适当分配利润,用盈余公积分配利润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6%。
2.盈余公积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账户,用来核算盈余公积的形成和使用情况。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其贷方登记提取的盈余公积数额,借方登记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的数额,期末贷方余额表示盈余公积的结存额。该账户应按盈余公积的种类设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规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时,按提取的金额借记“利润分配”账户,贷记“盈余公积”账户。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亏损弥补额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账户。企业按规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时,按转增金额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www.daowen.com)
【例9-13】诚达建筑工程公司本年税后利润500000万元,根据规定,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5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000
【例9-14】诚达建筑工程公司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6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60000
【例9-15】诚达建筑工程公司将盈余公积30000万元转增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0000
贷:实收资本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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