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核算长期借款的利息?

如何核算长期借款的利息?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借款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长期借款核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3)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长期借款到期后,该账户无余额。其贷方登记每期按借款本金和合同规定的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额;借方登记长期借款到期时利息的偿还数额。

如何核算长期借款的利息?

(一)长期借款的基本知识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

长期借款核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其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应于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2)企业发生的除与固定资产购建有关的借款费用(包括利息、汇兑损失等),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3)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4)企业将长期借款划转出去,或者无需偿还的长期借款,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

(二)长期借款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为了核算和监督企业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和归还本息情况,施工企业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本账户应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长期借款应设置的明细账户有。

1.“长期借款——本金”账户

“长期借款——本金”账户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和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数额。其贷方登记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本金数额;借方登记企业偿还的本金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本金数额。

2.“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账户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分为溢价和折价两种情况,“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账户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资金数额与本金之间的差额。

当企业折价借入长期借款时,“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账户借方登记本金与实际收到的借款之间的差额,即折价金额;贷方登记每期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调整摊销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利息调整数额。长期借款到期后,该账户无余额。

当企业溢价借入长期借款时,“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账户贷方登记本金与实际收到的借款之间的差额,即溢价金额;借方登记每期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调整摊销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利息调整数额。同样,长期借款到期后,该账户也无余额。

3.“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账户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账户核算企业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下每期计提的利息。其贷方登记每期按借款本金和合同规定的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额;借方登记长期借款到期时利息的偿还数额。长期借款到期后,该账户无余额。

(三)长期借款核算的会计处理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借贷双方的借方差额)

贷:长期借款——本金

——利息调整(借贷双方的贷方差额)

2.每期计提利息时

1)对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应按照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按照本金和合同规定的利率计算确定应付未付的利息,两者的差额记入“利息调整”明细账户。

企业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长期借款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应付利息(本金×合同利率)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偿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其会计处理方法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相同,只是把“应付利息”账户改为“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其他会计处理不变。

3.长期借款到期时

1)采用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方式的会计处理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当期计提的利息+本金)

2)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的会计处理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长期借款存续期间的利息+本金)

现举例说明长期借款核算的会计处理:

【例8-13】诚达建筑工程公司2011年1月1日向开发区建设银行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新建办公楼,借款利率为6%,借款期限为3年,每年末付息一次,3年期满后还清本息。2011年度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款100万元,2012年度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款80万元,2012年底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并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假设合同利率和实际利率差异很小,根据上述资料,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2011年1月1日取得200万元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开发区建行) 2000000

2)支付2011年工程价款时:(www.daowen.com)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3)2011年底计提利息:利息=2000000×6%=120000元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120000

贷:应付利息 120000

偿还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4)支付2012年工程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5)2012年末计息、付息的会计处理同3)。

6)2012年底办公楼完工交付使用,结转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1000000+800000+120000×2=2040000元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2040000

贷:在建工程——办公楼 2040000

7)资产办理竣工决算后,2013年每月计提借款利息:

2000000×6%÷12=10000元

借:财务费用 10000

贷:应付利息 10000

8)到期偿还本金及支付第三年利息共2120000元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开发区建行) 2000000

应付利息 120000

贷:银行存款 2120000

【例8-14】诚达建筑工程公司2011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12000000元,期限为3年的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借款年利率为6%,每年计息一次,按复利计算,到期一次归还本息。该项固定资产于2012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设实际利率和合同利率相差很小。作如下会计分录。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 12000000

2)第一年按月计息时:

第一年应计利息=12000000×6%=720000元

第一年每月应计利息=720000÷12=60000元

借:在建工程 60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60000

3)第二年按月计息时:

第二年应计利息=(12000000+720000)×6%=763200元

第二年每月应计利息=763200÷12=63600元

借:在建工程 636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63600

4)第三年每月计息时:

第三年应计利息=(12000000+720000+763200)×6%=808992元

第三年每月应计利息=808992÷12=67416元

借:财务费用 67416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67416

5)借款到期,归还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12000000

——应计利息 2292192

贷:银行存款 1429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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