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应如何核算短期借款?

企业应如何核算短期借款?

更新时间:2025-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或为抵偿某种债务而借入的款项。对于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应付利息”科目核算。“短期借款”账户。该账户是为反映和监督短期借款本金的借入和偿还情况而设置的,属于负债类账户,其贷方登记向银行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借入的本金,借方反映归还的本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本金。

1.短期借款的概念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或为抵偿某种债务而借入的款项。

2.短期借款的核算

企业借入的短期借款构成了一项负债。对于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短期借款”账户。该账户是为反映和监督短期借款本金的借入和偿还情况而设置的,属于负债类账户,其贷方登记向银行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借入的本金,借方反映归还的本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本金。本账户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利息”账户。该账户是负债类账户,是为了核算和监督借款利息的计提与支付情况而设置的,其贷方登记按合同利率计算的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利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而未付的利息。本账户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进行明细核算。

【例8-1】诚达建筑工程公司于2013年4月1日从商业银行取得临时借款200000元存入银行,月利率为5‰,期限3个月,定于2015年6月30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作会计分录如下。

1)2013年4月1日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短期借款——商业银行 200000(www.daowen.com)

2)4月30日、5月31日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000

贷:应付利息 1000

3)2013年6月30日,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商业银行 200000

应付利息 2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银行存款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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