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指按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将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额平均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折旧方法。由于按照这种计算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都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因此这种方法也称直线法。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预计使用年限
或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在一定时间的损耗程度和便于计算折旧,折旧额一般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乘以折旧率来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折旧额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或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例7-7】诚达建筑工程公司有一固定资产原值为8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净残值3200元),该固定资产的月折旧率和月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4%)/5×100%=19.2%
月折旧率=19.2%÷12=1.6%
月折旧额=80000×1.6%=1280元
采用此种方法,对于单项固定资产而言,各期折旧额的大小只与原值、残值(或残值率)、预计使用期限有关,各期的折旧额均是相等的。
平均年限法是按固定资产的服务时间计提折旧,能充分反映无形损耗的影响,操作简单,应用范围广,适用于大多数固定资产,但其忽略了固定资产在不同的期间使用强度的不均衡所导致的不同期间固定资产有形损耗的差异。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固定资产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完成的工作量(或生产量)计算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实际上也是直线法,只不过是按照固定资产所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每期的折旧额。工作量法在实际应用时又有台班折旧法、行驶里程法等。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的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例7-8】诚达建筑工程公司的一辆汽车,其账面原价为500000元,预计净残值率5%,预计总行驶里程数为500000公里,本月实际行驶2000公里,则该自卸汽车本月应提折旧额可计算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500000×(1−5%)÷500000=0.95元/公里
本月应提折旧额=2000×0.95=1900元
【例7-9】诚达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台设备原价600000元,预计总工作台班为1000台班,预计净残值率为4%,本月共工作30个台班,该设备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台班折旧额=600000×(1−4%)/1000=576元/台班
本月折旧额=576×30=17280元
工作量法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计算、计算准确率高、符合配比原则,但其缺点是只重视固定资产有形损耗,把使用作为折旧的唯一因素,忽视了无形损耗对折旧的影响,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的总工作量往往是很难估计的,因此适用于一些容易取得实际工作量资料、特殊类型的固定资产,如大型运输设备、生产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等固定资产。
工作量法虽然各年或各月的折旧额不等,但其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是固定不变的。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或快速折旧法,是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额,在使用初期计提的多,在使用后期提的少,从而相对加快折旧速度的一种方法,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双倍余额递减法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以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作为折旧基数,以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作为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必须注意,不能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即历年计提的累计折旧额不应超过该项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也不能出现应提折旧额未提足而使得账面净值大于预计净残值的情况。因此,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后期,如果发现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小于采用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时,就可以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为了操作方便,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即改用直线法平均计算最后两年的折旧额。(www.daowen.com)
【例7-10】诚达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台设备,其账面原价为25000元,预计净残值为2000元,规定的折旧年限为五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该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和各年应提的折旧额可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折旧额=25000元×40%=10000元
第二年应提折旧额=(25000−10000)×40%=6000元
第三年应提折旧额=(25000−10000−6000)×40%=3600元
第四年应提折旧额=(25000−10000−6000−3600−2000)÷2=1700元
第五年应提折旧额=(25000−10000−6000−3600−2000)÷2=1700元
至于每年各月份应提的折旧额,可以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或用年折旧率除以12,求出月折旧率,再根据年初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乘以月折旧率来计算。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积数法”、“合计年限法”、“级数递减法”,也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它是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作折旧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即折旧率)来计算各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则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7-11】诚达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台设备原值为47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0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折旧和折旧额。
根据公式,该固定资产各年的折旧率依次为5/15、4/15、3/15、2/15、1/15,各年应提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第一年应提折旧额=(47000−2000)×5/15=15000元
第二年应提折旧额=(47000−2000)×4/15=12000元
第三年应提折旧额=(47000−2000)×3/15=9000元
第四年应提折旧额=(47000−2000)×2/15=6000元
第五年应提折旧额=(47000−2000)×1/15=3000元
至于每年各月份应提的折旧额,可以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也可以根据当年的折旧基数乘以月折旧率来计算,年度内各月份的折旧额也是相等的。
建筑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上述四种折旧方法之一来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上述四个案例中折旧率是按某一单项固定资产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按分类固定资产计算的折旧率称为分类折旧率,按全部固定资产计算的折旧率称为综合折旧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的月分类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的年分类折旧率÷12某类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该类各项固定资产原值之和×该类固定资产的月分类折旧率
个别折旧率计算的折旧额结果比较准确,但计算的工作量偏大,一般适用于单位固定资产数量不多或数量虽多但各月之间变化不大的企业。综合折旧率工作量虽然不大,但其计算结果不精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充分体现会计核算的重要性的原则,通常采用分类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这种方法虽然减少了会计核算工作量,但与个别折旧率比较,仍存在折旧额计算的准确性较差的问题。
【例7-12】诚达建筑工程公司有载重汽车5辆,每辆的原值为160000元,年折旧率为10%;自卸汽车5辆,每辆的原值为200000元,年折旧率为8%,平板拖车1辆,每辆的原值为150000元,年折旧率为8%;机动翻斗车10辆,每辆的原值为50000元,年折旧率为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5辆,每辆的原值为200000元,年折旧率为10%。则该企业运输车辆的年分类折旧率、月分类折旧率和月折旧额可计算如下。
载重汽车年折旧额=160000×5×10%=80000元
自卸汽车年折旧额=200000×5×8%=80000元
平板拖车年折旧额=150000×1×8%=12000元
机动翻斗车年折旧额=50000×10×8%=40000元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年折旧额=200000×5×10%=100000元
运输车辆年折旧额之和=80000+80000+12000+40000+100000=312000元
运输车辆原值之和=160000×5+200000×5+150000×1+50000×10+200000×5=3450000元
运输车辆年分类折旧率=312000÷3450000×100%=9%
运输车辆月分类折旧率=9%÷12=0.75%
运输车辆月折旧额=3450000元×0.75%=25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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