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制材料核算的内容
自制材料是指施工项目部所属内部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加工制作的金属材料、木质材料、预制材料等。即辅助生产部门自行组织生产,将某种材料加工制作成为另一种材料。在自制材料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和制作完成验收入库的材料,均应比照原材料管理程序填制领料凭证和收料凭证,分别办理材料的领用手续和验收入库手续。
自制材料的核算包括两部分内容:①辅助生产部门在加工制作材料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核算;②制作完成验收入库材料价值的核算。辅助生产部门自制完成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一般由制造过程中耗用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2.自制材料核算应设置的账户及会计处理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自制材料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自制材料的实际成本,施工企业可以设置“辅助生产成本”科目,它属于成本类科目。其借方登记辅助生产自制材料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登记辅助生产部门已制作完成并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辅助生产部门尚未制作完成材料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加工单位或部门和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6-20】诚达建筑工程公司领用木材一批,计划成本为50000元,交由本企业的辅助生产部门加工成木门,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自制过程中发生工资2000元,现金支付其他费用3000元,木门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其计划成本为55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发出木材时,根据领料单:
借:辅助生产成本——木门 49500
贷:原材料——木材 50000
材料成本差异——木材 −500
分配工资时,根据工资分配表:(www.daowen.com)
借:辅助生产成本——木门 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000
支付其他费用时,根据相关发票及结算凭证:
借:辅助生产成本——木门 3000
贷:库存现金 3000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根据收料单等:
借:原材料——木门 55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木门 500
辅助生产成本——木门 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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