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调整加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省、市、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三农”工作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理顺涉农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和制度供给,做好协调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对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进行任务分解,针对重点领域工作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各市(州)和贵安新区要制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43.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训,推行“五步工作法”,全面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实践经验。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乡镇干部要集中精力抓“三农”工作。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注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2018年,全省招录乡镇公务员1000名;由县级统筹,每年拿出一定事业编制,面向优秀村干部进行招聘,面向社会招聘基层工作人员。
44.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对接国家规划,制定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实施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构建乡村振兴指标体系。通盘考虑城市、小城镇与乡村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保等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格局,推进镇村联动,打造乡村振兴贵州样板。强化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引导,深入开展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村庄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针对不同类型,分类梯次推进实施。
45.强化乡村振兴法治和舆论保障。加强农业农村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适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加强舆论引导,宣传乡村振兴政策和基层丰富实践,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推动乡村振兴,凝聚起全社会振兴乡村的强大合力,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传播乡村振兴的贵州好声音。(www.daowen.com)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宏伟事业,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而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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