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意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构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每年至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万人。支持涉农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鼓励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主体承担培训。对全省贫困劳动力开展全员培训,到2020年实现应训尽训。鼓励市(州)、县(市、区)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积极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新,鼓励有志于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农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36.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升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用好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省校合作人才引聘等平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投身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创业创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建功立业。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每年补充乡村教师5000名左右、派遣28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乡村、选派5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服务。抓好“国培计划”“千校万师”培训,每年培训乡村教师1.2万名以上,遴选培养省级乡村名师300名、名校长20名。制定落实激励政策,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实施村医培养计划。培养乡村规划建设人才队伍,多渠道推进规划编制专业人员下乡,制定乡村建筑工匠培养管理意见。建立乡村规划所。加强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开展手工技艺传承人群“十百千万”培训计划。针对乡镇事业单位农林水、医疗卫生、规划建设等专业岗位紧缺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实施专项招聘。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科技服务等工作,组建青年突击队。
37.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继续实施“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行动计划和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确保所有乡镇、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均有专家人才联系服务,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组成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认真执行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相关政策,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引导到贫困地区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创业,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www.daowen.com)
38.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深入实施春晖行动,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开展乡村旅游;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引导工商界人士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青年建功行动”“巾帼行动”。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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