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构建以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有效社会治理

构建以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有效社会治理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健全落实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村级治理体系。组织村民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配套政策,适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鼓励将财政投入形成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资产,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

构建以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有效社会治理

(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健全落实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提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依法兼任(担任)其他村级组织和相关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加强思想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十九)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深入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新模式。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稳妥推进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在村民小组成立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形式的自治组织载体。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与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精准对接。在城乡接合部等“人口倒挂”较为突出的地方,完善非户籍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化服务管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组织开展互助服务,探索构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居民自治服务管理机制。

(三十)深入推行依法治村。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健全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提高农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建立集维稳、综治、信访、法治、民生为一体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完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惩治力度。组织村民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十一)探索建立农村德治体系。把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倡导科学精神,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新风行动,抵制封建迷信。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评议机制,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办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开展德孝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开展建村标、立家风、讲家训等活动,推进农村传统文化、家风文化、民风文化百花齐放。全面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进乡村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www.daowen.com)

(三十二)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配套政策,适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实施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引导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资产租赁型、资源整合型、稳健投资型、区位特色型、服务创收型等发展模式。发挥供销社组织和服务优势,建立与村集体经济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总结推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模式,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探索“四荒”资源开发的新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鼓励将财政投入形成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资产,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

(三十三)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扩权强镇、富民兴村和依法下放、能放就放的原则,依法依规赋予乡镇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功能完善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加快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统筹乡村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治理、维护辖区平安的能力。依法厘清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村级事务统一归口管理、审核准入制度。建立稳定、便捷、畅通的民情上达新通道,形成覆盖县、乡、村的民情收集网络。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行政村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指标的评价体系和结果公开办法,建立严格规范的治理责任考评和追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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