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涉农部门的职责分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协同配合。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市县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创造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县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核心任务和主要职责来抓。充分发挥村“两委”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乡村探索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顾问委员会制度。
(二)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
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更加关心基层干部,制定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工作有动力、待遇有保障、事业有奔头。
(三)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工作
坚持规划先行,注重质量,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文化保护、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www.daowen.com)
(四)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围绕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办点示范,加强工作经验总结与典型推介。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
(五)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机制
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市州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督查机制,强化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督查落实。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加强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农业农村天地广阔,乡村振兴大有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网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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