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10.大力实施“三乡”工程。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适合各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引导“三乡”主体与村集体、农民开展股份、租赁、流转等合作发展,兼顾各方利益,保护农民权益。打好“政策牌”“政治牌”“亲情牌”“特色牌”,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力争3年内推动100万市民下乡、吸引10万能人回乡、引进1万个企业兴乡。省级筹措资金,对“三乡”工程建设先进县市给予奖补支持。
11.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连续3年每年建成1万公里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探索自然村、组公路的管养机制。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建造与改造升级,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特色的信息产品和服务。(www.daowen.com)
1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每个村建成1所幼儿园。落实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城乡教师培训交流,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医生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政策。支持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并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3.引导人才支持乡村振兴。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制定在大专院校为乡镇农技机构定向培养农业技术人才政策。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鼓励大学生到乡村和企业实习实训。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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