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支撑农业农村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支撑农业农村发展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村振兴,科技与人才是支撑。实施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创业创新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创业人才、服务人才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10万人以上。鼓励设立农村人才发展基金。

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支撑农业农村发展

乡村振兴,科技与人才是支撑。深入推进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在乡村的落地,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人才支撑,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完善农村人才培育体系,畅通智力、技术、资金、管理下乡通道,激发农业农村创业创新活力。

33.加强农业农村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农业研发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创新、现代农机装备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营养健康食品开发与保鲜物流、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融合跨界技术等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研发高效低耗低成本、绿色生态循环新技术。实施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加强农业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传感技术、遥控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发。支持涉农科研院所和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农业科技研究中心,跨界跨域合作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创新联盟。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创办农业科研机构,加快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加快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健全农科教产学研联盟,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行“产业+团队+项目+基地”推广模式。

34.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创业创新试点建设。全面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建立以知识产权和服务业绩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10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星创天地”。(www.daowen.com)

35.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深入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创业人才、服务人才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10万人以上。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突出“学历+技能+创业”导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探索培养农民研究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完善乡土人才扶持政策,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支持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科学调整增设涉农专业,扩大涉农人才培养规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办好省农民大学、市农民学院、县农民学校和实训基地,充分发挥乡镇成人学校、农广校作用,组建浙江农艺师学院、浙江茶业学院,搭建农业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公益性教育服务平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36.引导各类人才向农业农村集聚。加强招才引智,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完善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医生、教师、科技人员、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探索建立资格准入制度、项目联评联审制度,保护好农民利益。实施农村归雁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推进民兵后备力量服务乡村振兴。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补贴、融资、场地、培训等扶持政策。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并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和救助体系,首次创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范围。鼓励设立农村人才发展基金。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和农合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乡村振兴。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