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配套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性供给。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保障农民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提升工作质量,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加强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积极推广生产托管、合作农场、土地股份合作、联耕联种、小田并大田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央规定,全面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群众吃上长效“定心丸”。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培育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到2022年新型主体规模经营面积比重力争达到60%,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体力量。健全农业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认真总结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根据国家部署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户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的农房及宅基地,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但不得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对于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www.daowen.com)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摸清集体家底,明确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突出抓好成员界定、股权量化、健全机构、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2021年基本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有效保障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利。抓好南京市浦口区等6个县(市、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乡镇全覆盖,实现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应进必进,探索拓展网上竞价、担保融资等功能,促进农村集体产权流转溢价增值。从各地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优势和城镇化水平等实际出发,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统一服务型、异地发展型、休闲观光型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
(四)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坚持公益性方向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障林场职工生活,增强林场发展活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加快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组织实施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工程,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2022年全系统农产品交易额争取突破4000亿元。推进农垦改革创新,加快剥离农场办社会职能,支持开展建立省级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增强农垦事业发展活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3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深化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实现末级渠系管理组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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