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和源源动力,只有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才是符合党和国家的发展宗旨、符合长远利益发展的乡村振兴。当前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地方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仍存在要项目、等资金、靠上级的情况;大部分农村“家底”不厚,除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村公益性资产外,能够获得经营收入、自我造血的项目普遍较少;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有待加强,村民自治程度不高,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和主战作用不够;乡村本土实用技能人才缺乏,农民自主创业、自我发展能力弱。因此,要通过增强乡村经济自我造血能力、完善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民知识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群众的主体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一)从源头增强村级集体内生动力和经济自身造血能力。积极采取股份合作制、租赁、入股等为主的间接经营、资产经营方式,实现集体经济收入从产品销售收入为主转移到租金上交、投资收益为主,增强村级集体内生动力。一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将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纳入统一管理,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夯实乡村自我发展的经济基础,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投入乡村公益性设施建设的资金实力。二是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大力引进产业业主投入。各乡村摸清自身底子,充分利用水塘、田地、山林等集体资产和优势资源,加大包装宣传力度,引进产业业主,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充分挖掘集体资产。开展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份量化,建立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多方利益链接机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集体和农民双增收。四是积极动员村民参与投入。通过就业带动、股份分红、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促进有劳动力的群众通过技术培训,到本村的合作社、企业务工。对经营状况良好的产业可引导群众用闲钱和到户的上级补助资金、政策入股。
(二)加强村民自治,推动村民直接参与乡村治理。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完善以村民自治制度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培养农民群众的话语表达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与推行。要促进村委会的职能转变,让村委会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推动自然村和村民小组设立村民理事会,配合村委会开展村民自治和农村公共服务;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重大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积极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大接访”“群众热线”“领导热线”等农民利益表达新形式;建立和完善如“果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规范农民利益表达行为。
(三)发挥乡贤文化的情治功能和协调功能。发挥广大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教化作用,使他们以自身的学识、技艺、经验、专长及修养反哺桑梓,以文化道德力量教化乡民、温暖故土、引领致富,营造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使亿万农民群众由内心生发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不断转化为振兴乡村的强大正能量。发挥广大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搭建乡贤与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的平台,让他们为家乡农民代言,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调解乡村社会的矛盾纠纷,促进公共服务普及与公序良俗形成。(www.daowen.com)
(四)加强培训教育和就业服务,提升农民知识技能水平。加强学习宣传、知识辅导、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民掌握农业或经济生产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其适应环境和掌控环境的能力。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计划。健全农村就业服务体系,以加强职业教育培养实用技能人才为切入点,将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关的专项技能培训纳入补贴范围,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通过技术培训和就业服务,培育大量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新的新型职业农民,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
(《中国发展观察》201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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