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农”是我国的一个突出特点,2亿多小农户分散经营,户均耕地面积只有7.8亩,在运用先进实用技术、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方面,存在不少困难。在这种小农户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发展现代化的农业、实现乡村振兴,就需要培育现代化的经营主体,采用现代化的经营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数以亿计的小农户不可能在短期内都转移出去,小农户的退出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都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加上我国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碎,不是所有地方都有条件搞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必须因地制宜,宜大则大,宜小则小。
为此,《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新型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和发展规模经营的生力军,既要重视数量,更要重视质量。要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当前合作社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办合作社就要有合作社的样子,要把路子走对,把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办、农民管、农民受益的合作经济组织,不能理事长一个人说了算,不能把公司一翻牌就变成合作社,不能搞形式主义。(www.daowen.com)
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在不流转土地的情况下,把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农业,可以帮助小农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小农户引入到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小农户这方面的需求十分强烈。要落实好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小农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形式,要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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