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是一个模糊又多义的概念。尽管广告界人士都在追求创意,但关于创意的含义却不确切。20世纪70年代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尚未收入“创意”这一词条,它是在80年代后期,随着广告业的发展,才逐渐变成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如“创意是广告的关键”“创意是广告的灵魂与生命”“创意是广告活动的中心”等等。后来商界人士也在说“营销创意”。何谓“创意”?从字面上理解它的一般含义,是指创造一个意念,说白了就是想出一个好主意。但这个解释显然不够,我们要讨论的是公益广告的创作过程,要探索创作过程中创造性精神劳动的规律和特点,而不仅仅是想个好主意。
“创意”这个词是否是外来语据考究,似乎不全是:
1. ideas这个词见于詹姆斯·韦伯·扬(James Webb Young)的广告名“A Technique for Producing Ideas”,被译成“产生创意的方法”。ideas的原意为思想、意见、立意、想象、观念等。我国目前很多讨论创意方法的文章,都直接把这个词等同于创意。
2. creative这个词通常被译成“创意”。如“creative strategy”常被翻译成“创意策略”。creative为形容词,原意为有创造性的、产生的、引起的等。可见,直接译成“创意”(名词)似乎不合适。
3. creativity即创造力,也有被译成“创意”。
可见,“创意”在国外似乎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被普遍采用和运用的专用名词。很多从国外学成归来的学者,起初看到国内如此普遍使用“创意”一词,一时摸不着头脑,竟显得非常“外行”。可见,“创意”的特定含义从国外借鉴和引进似乎不太可能,最大可能是受我国港台地区广告书籍(包括他们翻译的欧美广告学著作)影响的结果。
从当前国内对“创意”一词的使用范围看,如广告主题创意、广告表现创意、广告媒体创意、广告艺术创意、电视创意等其核心含义有以下几种:(www.daowen.com)
一是创意有时指单纯的广告艺术创作,从使用这一词的内容看,主要是艺术构思(不包括制作)。这种构思既有主题确定加艺术构思统称为创意的,也有把主题确定归入“策划”类,在主题之后的艺术表现称为创意的。总之,广告创意的核心是指广告艺术的创作。
二是广义的广告创意。许多人把广告中凡是涉及创造性领域的所有问题统称为创意。如广告战略创意、广告战术创意、媒体创意等。这些用法和提法的核心是“思想”“主意”的成分更多些,即英文中的ideas。
三是更有甚者说,广告就是创意,这成为某些人为标示自己是“广告人”时常挂在口边的时髦性、专业性的用语。
可见,“创意”一词的内涵非常混乱。所以,要准确界定“创意”的内涵,应该成为广告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创意是艺术家将生活素材进行加工、创新、创造出新的艺术作品的脑力劳动过程,是创新性劳动。创意创作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创作的准备阶段;创造作品的阶段;对作品反复修改探求最佳艺术表现形式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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