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是美的创造性的反映方式。作为审美对象,它一方面反映或渗透着一定时代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同时它凝聚着广告人构思的心血和独创性的精神劳动。从这种意义上说,它是广告人审美心理结构的物质化表现。另一方面,广告是具有一定审美能力、审美意识的人们的欣赏对象,是物质美、精神美的能动反映,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大众对广告的认知、感受和理解,向社会传播着某种美学观念,如道德观、价值观、幸福观、消费观等,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
广告作为商业和媒体的宠儿,作为城市文化的象征之一,作为受众愉悦的形式,作为促销信息的传播者,其制作过程可谓精益求精、别出心裁。当今的广告商早已将广告的触角伸向了艺术领域。精神的深度陶冶为广告开拓了一片更广阔的天地,这些广告巧妙地将传播信息融入艺术创意中,在愉悦、触动大众内心的同时,被大众和社会接受。广告也是城市美学艺术的组成形式,例如恒美广告公司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制作的“绿色步行”户外互动广告。为了呼吁人们多步行、少开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上海繁华的步行街道路两侧,铺上海绵、倒上可以洗掉的绿色环保快干漆,道路中间放一块大大的画布,上面画有一棵没有树叶的大树。当人们踏过这些海绵后,鞋底就会沾上绿漆,然后把自己的脚印印在画布上,变成一片绿色的“树叶”。随着走过的人越来越多,大树开始长满绿色的树叶。这则广告非常成功,最后扩大到了中国其他15个城市。此外,西安曲江的“皮影”和“秦腔脸谱”城市文化宣传广告,为单调的斑马线赋予了文化的内涵与美的力量。(www.daowen.com)
真正的广告审美能够赋予物质精神化,能够培养高尚的审美情趣,提升大众审美品位,并通过被赋予文化内涵的美的形象唤起大众的深度审美体验和审美感受,使大众在接受视觉信息的同时,怀有对生活的热爱之情和生命的感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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