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手机短信与公益广告的关系及作用

手机短信与公益广告的关系及作用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面,手机短信具有手机用户之间点对点或者点对多点直接发送和接收的功能。另一方面,手机短信又具有大众传播特征。(二)手机短信与公益广告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百姓提供了多种交流感情的方式,手机短信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和平台,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时代,手机短信的应用和发展,进一步拓宽了公益广告传播渠道,丰富了公益广告传播形式,为公益广告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手机短信与公益广告的关系及作用

(一)手机短信概述

手机短信在传播学领域的定义是:“以文字这种符号系统为主要信息负载者,以无线电波作为传播渠道,以支持中英文显示的数字手机作为信息接收终端的一种现代传播方式。”它最早以文字为载体,随着技术的发展,渐渐扩展为以图表、图片、声音等信息为载体,并将直接发送或者接收视听合一的多媒体信息。

手机短信的传播主要分为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一方面,手机短信具有手机用户之间点对点或者点对多点直接发送和接收的功能。手机传播模式实际上是人与人借助手机短信这种中介延伸人际交流功能,所以手机短信传播具有人际传播的重要特征。另一方面,手机短信又具有大众传播特征。大众传播是由职业的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介,向为数众多的不确定人群进行的传播。虽然传统上人们把人与人交谈、电话、手机等归入人际传播领域,但是手机与网络技术结合后,便从一种通信终端逐渐演变成一种信息终端,人们能够通过手机发送信息、接收信息,手机短信就转变为大众传播工具了。与其他大众传媒一样,手机短信具有传播信息、监视环境、协调社会、提供娱乐等功能。目前手机短信广告的发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点对点发送,即发送者通过自己的手机将广告信息有针对性地发送给特定的人群;二是短信群发,发送的数量可以是一万到几十万条甚至更多。

任何信息传播的过程都离不开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从传播信息的目的出发,手机短信的传播者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普通信息传播者,传播者主要是出于个人目的,利用短信进行自编信息的发送;二是商业信息传播者,传播者是出于商业目的,提供服务种类繁多的短信;三是短信服务商与短信写手,这类以娱乐消遣为目的,专门为短信服务商撰写各类短信,通常再由短信服务商向各类用户提供短信;四是短信信息转发者,此类传播者属于次级传播者,主要向亲朋好友转发有用或有趣的信息。在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的手机用户都使用过短信,拥有短信接收功能的手机的所有用户为短信的接收者或潜在接收者,手机短信接收者覆盖范围很广。

(二)手机短信与公益广告(www.daowen.com)

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百姓提供了多种交流感情的方式,手机短信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和平台,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在节日还是平时,短信已经成为手机用户沟通信息、传递情感的最快捷的途径之一。

2011年8月,以“敬老爱老,薪火相传,从我做起,心手相连”为主题的首届“全国敬老爱老原创公益短信大赛”在北京正式启动。本次公益短信大赛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老年人才信息中心、搜狐公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声承办,旨在以手机短信息为载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事实证明,手机短信已经开始作为有效的传播载体,承担作为一个信息传播媒介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在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时代,手机短信的应用和发展,进一步拓宽了公益广告传播渠道,丰富了公益广告传播形式,为公益广告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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