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是企业或社会团体向消费者阐明它对社会的功能和责任,表明自己追求的不是利益,而是参与到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这一意图的广告,它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风尚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独特的审美个性,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充分注意。人们通常会把它和一般商业性广告混同起来,简单地以为它和商业广告的区别仅仅在于: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社会提供免费服务的活动。其实,无论在广告的内容、形式以及发布的目的等方面,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都有许多本质的区别。
近年来,公益广告在我国电视工作的实践中已经证明,它是一个拥有自己独立个性的节目门类,并且有着广泛的社会公众作为自己的收视对象。公益广告通常都在固定的时间里,用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向对象发布特定的信息。它必须以自己独特的艺术魅力参与其他广告的竞争,以赢得更多的观众。它具备广告这一传播形式的特点:短小轻便,形式多样,可以反复播放。
公益广告具有一般广告的基本要素。它的广告主最初多是电视传媒组织,后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也陆续参加进来。公益广告发布的是关于社会道德、社会秩序方面的信息,有计划选用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信息。制作和播出公益广告的经费,初始通常是由大众传媒组织自行筹集,后来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中得到赞助。这些赞助公益广告经费的传媒组织和社会部门单位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了公关形象,提高了自身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文化品位和可信度、亲近感。公益广告和商业性的广告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塑造商品形象,没有推销商品、劳务的内容,它关注、表现的对象是人及其思想和行为,提出的是社会伦理方面的内容。公益广告在受众心目中唤起的不是对商品的购买欲望,而是通过生动的形象激起受众的美感,使受众在审美体验中,明辨是非善恶。公益广告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为社会的文明进步作贡献,而商业广告追求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
公益广告是一种宣传,但不同于一般的宣传。所谓宣传是指对群众进行说明讲解,使群众相信并跟着行动。在现代汉语的习惯用法中,“宣传”一词通常是用于具有政治思想性质的内容,通过概念和推理,诉诸人们的理性。宣传的内容丰富,手段多样。从广义上看,也可把公益广告视为宣传的一种方式、一种手段。但是,公益广告宣传的侧重面是社会道德,它采取的是生动具体的生活事例,直接诉诸人们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不能把它简单地等同于一般宣传,不能使公益广告标语化、口号化,使它失去自己的个性。
公益广告和新闻报道有明显区别。公益广告不像新闻,强调真实性、即时性,追求内容的时效性。它注重现实的针对性,有感而发,有的放矢,匡正时弊,内容也讲求一定的时效性,但不像电视新闻那样用原生态生活场景的记录进行报道;公益广告会借助原生态的生活场景的纪实资料,进行加工、改造,也可以根据特定主题的需要,进行艺术虚构、创造。从这点来看,它更接近电视小品,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电视小品,因为它要求有直接的、明确的结构性诉求,明确地推销一种观念或一种行为方式,而电视小品“忌讳”这样做。
公益广告和电视小品一样,从生活中吸取素材、养料和灵感,经过提炼、加工、变形,通过艰苦细致的艺术创造,才能创作出一条广告。公益广告的时限(一般是一分钟左右)决定了它的生活容量非常有限,其内容必须是高度凝练的、浓缩的,只能选取一个简单事件或截取生活场景中的一个横断面,或对一两个人物进行粗线条、漫画式的勾勒,以表达一个单一明快的主题。基于这一点,公益广告的美学特征被人们视为一种缩微的艺术。即是艺术,就必须具备艺术的一般特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笔者认为,将公益广告看作艺术,对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出较为有利,会让我们以艺术创造的态度去精心制作,有利于防止公益广告走上简单的、图解标语口号式的道路而削弱了它的艺术魅力和应有的社会效益。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将“公益”解释为“公共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概括性大,涵盖面广。(www.daowen.com)
樊志育先生认为,“符合大众利益的广告,亦称之为公益广告”。高萍女士认为,“公益广告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非商业性广告。旨在以倡导或警示等方式来传播某种公益观念,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张明新先生认为,“所谓公益广告,是指不以营利为直接目的,采用艺术性的表现,向社会公众传播对其有益的社会观念的广告活动,以促使其态度和行为上的改变。公益广告的形式活泼短小、表现手法多样,易为受众所接受”。
从众多公益广告的定义、阐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人们认识的角度和侧重点有所不同,而且对公益广告的认识是动态发展的,是逐步全面、准确的。无论表述如何不同,最终在许多方面都达成了共识,如公益广告的目的是谋求公众利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它不以营利为目的,是非商业性广告;它传播的内容是观念而非商品或服务;它作用的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而不是某个特定的受众群体。
在对国内的公益广告的定义中,有两个基本要点:一是公益广告所表现的内容应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教育社会有促进作用,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象征意义。二是其核心内容是维护社会道德和正常秩序。凡是不涉及这一核心内容的广告,很难把它视为公益广告。只有坚持以上两点的广告才能进入“公益广告”行列,保持公益广告的独特个性,更好地发挥公益广告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国内的公益广告是面向社会广大公众,针对现实问题和不良风气,通过短小轻便的广告形式及其特殊的表现手法,激起公众的欣赏兴趣,进行善意的规劝和引导,匡正过失,树立新风,影响舆论,疏导社会心理,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以维护社会道德和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健康、和谐、有序运转,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目的的广告宣传。
对公益广告作如上解说,主要是考虑到现行的公益广告的概念过于宽泛,在创作实践中难于准确把握,内容也会复杂,最终导致公益广告在创作和传播中失去它独特的个性,沦为一般性的广告宣传。时下,很多人把公益广告理解为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服务于公众(或公共)利益的广告宣传。它传播社会公益信息,宣传文明观念、科学思想和新的生活方式等等。其中“公益”两个字的含义较为宽泛,可以理解为公众的利益,也可理解为社会成员共享的公共利益。“公共”又可解释为“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如公共汽车、公共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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