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作用体现在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的个人形式与主要力量,承担着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作用,意义重大,作用非凡。高素质则体现在新型职业农民所具备的专业技能上,他们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农业专门知识是区别其与传统农民的重要标志。从类型上来看,现阶段我国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三种。
新型职业农民是新兴发展的概念,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在现阶段,其主要指以农业为稳定职业并具有相应的技能,收入来源的相当部分来自于农业经营并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两新一高”,具体来说包括新职业、新作用、高素质。新职业即体现了新型职业农民和传统农民的区别,前者是通过主动选择决定将农业作为自己的职业,并能通过农业收益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而后者大多是出生于农家被动烙上农民身份并且把务农当作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种手段,这充分展示了“农民”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成为吸引人的一份职业,而非一种户籍身份。新作用体现在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的个人形式与主要力量,承担着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作用,意义重大,作用非凡。高素质则体现在新型职业农民所具备的专业技能上,他们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农业专门知识是区别其与传统农民的重要标志。从类型上来看,现阶段我国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三种。农村生产经营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等一般属于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将具备专业技能并服务于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的雇员划分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其以农业知识创造价值取得酬劳。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从事农业社会化的人员属于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如农村信息员、农机服务人员等,类似于服务业。(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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