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优化农业从业人员结构,改善农村人口结构。
1.拓展农民受教育渠道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突出“学历+技能+创业”导向,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体系。办好省农民大学、市农民学院、县农民学校和实训基地,充分发挥乡镇成人学校、农广校作用,搭建农业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公益性教育服务平台。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科学调整增设涉农专业,扩大涉农人才培养规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探索培养农民研究生。
2.加强对农民的培训
创新培训机制,引导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建立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承担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任务。推动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民培育培训中心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
3.做好新型农民服务
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新型职业农牧民认定管理工作,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二)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统筹使用专业人才
统筹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创业人才、服务人才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落实和保障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上的自主权。
2.高校培养专业人才
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支持地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和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
3.扶持乡土专业人才
完善乡土人才扶持政策,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种养能手、电子商务师、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www.daowen.com)
4.建设乡村教师和医生队伍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和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等。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以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探索实行乡村医务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
(三)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1.支持科技人员“上山下乡”
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支持开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新品种选育、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等科技攻关。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2.保障农业科技人员利益
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出资或以技术入股方式,联合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
3.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
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壮大农技服务人员队伍。
(四)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加强招才引智,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以政策吸引、事业凝聚、乡情乡愁为纽带,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鼓励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研究制定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回乡到村任职。完善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建立医生、教师、科技人员、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各行各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
(五)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补贴、融资、场地、培训等扶持政策。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并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和救助体系,首次创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范围。鼓励设立农村人才发展基金。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探索建立资格准入制度、项目联评联审制度,保护好各类人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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