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助力乡村振兴

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城镇化到新型城镇化的转变,其主要内容在于由强调城镇建设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强调人的发展,强调农村人口市民化,促进社会公平和城乡统筹,提升中国城镇化的品质。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型城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一)新型城镇化积极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新型城镇化将启幕农村新一轮改革,土地流转乃大势所趋。

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助力乡村振兴

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发展还很不平衡,尤其是城乡差距量大面广。差距就是潜力,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还在城镇化。2000年,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其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实施城镇化战略的要求:“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中国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城镇化的实质就是通过城镇经济的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并且反过来通过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非农产业,解决城镇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短缺的矛盾。它反映了农业文明转向工业文明的历史变革。城镇化战略经过十多年的实施,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产生了巨大的红利,农民工的贡献对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城镇化战略显示出强大的政策生命力。2012年,中共十八大正式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既要保证粮食安全,中国的粮食要立足自身,不可能靠世界市场解决,又要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加强环保节能,还要深化改革,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等。从城镇化到新型城镇化的转变,其主要内容在于由强调城镇建设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强调人的发展,强调农村人口市民化,促进社会公平和城乡统筹,提升中国城镇化的品质。2014年9月,国家确定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小城镇为重点,所有试点按照中央统筹规划、地方为主、综合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紧紧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在实践中形成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大格局下,要实现乡村振兴,单纯依靠农业农村内部力量很难做到,必须充分调动城市资源来助推乡村社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型城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

(一)新型城镇化积极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新型城镇化将启幕农村新一轮改革,土地流转乃大势所趋。为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瓶颈”,土地配置市场化、农村土地资本化,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为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土地流转”成为此轮改革的主题。在农村城镇化方面,很多地方的土地改革试点“摸着石头过河”积累了不同的经验:重庆的地票式交易、成都土地流转、广东佛山股权分红、天津宅基地换房,不同的地方做法不同,但都为全国的土地改革提供了借鉴。通过土地流转,一是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使农村土地向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集中,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实现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二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随着一批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成立,摸索了一套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加快了土地流转进程,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吸引大量社会闲散资本投向农业,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同时,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联结成紧密的产业链条,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的矛盾,架起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桥梁。三是提高了投入产出质量。土地流转后,形成规模经营的合作社和企业,把优良品种和先进的农业技术广泛运用于农业,促进了增产增收。并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农业,购置了收割机、旋耕机等多种先进的设备,提高了农业生产质量,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了保障。四是确保了农民增收无忧。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不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还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后,一些有“头脑”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专门从事二、三产业,既增加了收入,又繁荣了城乡经济。其次,流转土地的农民不再承担收入风险,可以稳定获取土地租金收入,并能从中获取劳务收入。五是优化了土地资源利用。随着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幅度增加,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土地经营分散、闲置、流动性差,甚至出现抛荒现象,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发展,成为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障碍。而土地流转很好地解决了这个大问题。

(二)新型城镇化助力脱贫攻坚战,激活农村活力,激发农民生产生活积极性(www.daowen.com)

如果农民看不到改变生活状况的希望,很难想象在这样的地方能够让他们安居乐业。如果农民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又何谈乡村的振兴?乡村振兴显然不是要对已经得到较好发展的乡村和具备较好发展条件的乡村进行锦上添花式的建设,而是要着力为占中国农村和农民大多数的一般农村地区雪中送炭;也不是要为具备进城能力的农民提供更多利益,而是要为缺少进城机会与能力的农民在农村的生产生活提供保障。可见,要振兴乡村,首先必须消除绝对贫困。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信息,到2017年底,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还有592个贫困县,许多贫困县之所以到目前仍然处于贫困状态,其主要原因在于所处自然环境恶劣,生产结构单一,且收益很低。因此,剩下的贫困县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要到2020年底使这些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时间紧,任务重。要迎接这样的挑战,必须动员政府和社会资源共同向贫困发起最后攻坚战。这既包括城镇的货币资源,也包括城镇的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角度看,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路径之一是鼓励有能力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寻求新的职业,并在城镇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获取自己在农村无法获得的收入和发展机会。与此同时,解决农村客观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进而为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增收空间。另外,城镇经济的增长,不仅能够为农产品开拓更宽广的市场,而且还会通过城镇经济的财富增长效应反哺“三农”,直接和间接带动农民福利水平的提升。在过去的40年里,特别是实施城镇化战略以来的近20年内,中国的经济规模已经达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水平,城乡居民的收入也都处于全球增速最高的水平上。2006年首次取消了中国农村被历代政府征收的农业税,同年又在全国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进一步试行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央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持续推行的精准扶贫减贫政策收到显著效果,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已经从2012年底的10.2%降低到4%以内,实属全球解决农村人口贫困问题成效最大的壮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做出庄严承诺,要通过三年扶贫攻坚,到2020年底实现全国贫困农村人口整体脱贫的目标。要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发挥了主要作用。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投放了2000多亿元,并且整合投放了其他相关财政涉农资金3000亿元。所有这些政策的实施,没有城镇经济的快速增长及其带来的财政收入增长是不可想象的。

(三)新型城镇化积极开展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大大提升乡村生活的吸引力

新型城镇化的改革方向,未来除了将大幅度提高农村征地补偿,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之外,还将开展户籍制度改革试点,而这样的改革,势必也会对解决收入分配、扩大内需等问题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应该把征地、户籍、财政三方面的制度改革统筹起来通盘考虑,并通过制定配套性的改革方案来从整体上推进,实现土地-财政-户籍改革的全面突破。2017年,我国总人口达139 00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35%(约58 87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52%(81 347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16.17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有22 477万农业户籍的人口虽然已在城镇居住和生活,但尚未落户城镇。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将有1亿已经在城镇定居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落户城镇。但这同时也表明,现已进城的农业人口中,多数人到2020年底还不能在城镇落户,何况今后还会有农业人口陆续进入城镇。因此解决好这个问题,迫切需要重塑城乡关系,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鼓励东部产业园区在中西部开展共建、托管等连锁经营,以“业”兴“城”,做大做强中西部中小城市和县城,提升人口承载能力,促进约1亿人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逐步减少大规模人口“候鸟式”迁徙。具体到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更进一步的规划是,在东部地区,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在此基础上,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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