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际上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最新继承和发展。从实践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本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另一方面,我国各地区在“三农”工作中创造性的摸索和取得的成功,对下一步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提出,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要求。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这20字的方针要求做了具体贯彻。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虽然不是新提法,但却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这对于提升农村、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维护农民权利,体现社会公平,缩小城乡差距,真正实现农村农业农民发展,是一个重大突破。对调整城乡利益格局,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在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上下大功夫,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规划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总要求的升级版,这也说明我们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是一张蓝图绘到底,是一脉相承、不断发展提升的。
古人讲,“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这十多年里,随着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社会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也发生了重大改观,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对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共识,形成了重视“三农”、参与“三农”、建设“三农”的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对农业农村进行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持续投入,随着国力的增长,力度也在不断加强,真正做到了跳出“三农”,谋划“三农”,支持“三农”。通过大力投入,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在进一步改善,城乡之间的制度藩篱在不断打破,“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农民收入不断提高。这为今天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思想、物质和制度基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和氛围。
要正确处理好保护历史文化与村庄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发展产业与保护生态的关系。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和山水风光进行保护、整治和科学开发利用,使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织融合。通过落实习近平同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在保护生态中发展产业,浙江省陆续设立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财政预算内农业投入资金翻倍增长,建立驻村特派员和指导员制度等,帮助村庄实现自我造血、持续发展,达到保护环境生态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双赢局面。(www.daowen.com)
江西余江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对欠发达地区典型农业县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余江是江西传统的农业县,2015年3月被确定为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2016年9月又承担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其成功的经验在于把握住了农村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改革前,余江“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的“空心化”趋势明显,闲置住宅造成很大浪费。与这些现象并存的是新增农户的宅基地取得困难,违法违规建房屡禁不止,宅基地管理缺位严重,村民自治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民想改但改不动,村庄建设布局、道路设施、环境卫生等情况严重恶化。在这种局面下,由于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既很敏感,也很棘手,当地根据农村实际采取“国家定政策、县里出办法、村里议规则”的措施,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试点:一是开展入户调查,彻底摸清试点地区的宅基地利用和管理现状,编制完善试点地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严格建房管理;二是对一户一宅的“户”和一户应当享有的法定面积进行界定,并采取了“有偿、无偿退出和有偿使用”的多种方式,特别针对面积超标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初次取得宅基地需要择位竞价的情况等均采用有偿使用的办法,体现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所有者权益;三是将宅基地流转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并将转让后的流转收益分为房屋收益和宅基地收益,在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宅基地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四是成立村民事务理事会作为组织主体,将村民之间的宅基地取得、退出、补偿、拆除等具体问题交由村民事务理事会自行讨论解决办法,明确了村民事务理事会为实施主体、村委会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指导协助主体的角色定位;五是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一旦取得突破,乡村环境就将得到大幅改善,绿化、美化、亮化、硬化被提到日程上来,促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治理规范化。
此外,在推动地方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覆盖、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各地都涌现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比如,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是经脱贫攻坚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可以继续实行这样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再比如,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派驻扶贫工作队等加强人才支持的做法,对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乡村振兴也是适用的。
总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有基础又有条件,要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顺势而为,主动作为,不失时机地向前推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努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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