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加入减让表》的33项内容中,包括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和物流配送在内的商业分销服务,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以及教育服务等领域的开放度较大;电信、售后服务、视听服务中的电影院建设和经营、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首次列为开放的领域;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行业也进一步放宽了限制。在分地域开放的领域,如金融、保险、电信增值等,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内陆中心城市都列入了开放名单,广州和上海成为第一批开放的城市之一;在不分地域开放的领域,如运输、文教等领域,对外资的市场准入程度也大大提高。
根据我国政府在议定书中的承诺,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1~6年内逐步开放服务业市场。总体看来,我国对服务贸易的开放承诺水平较高,在服务贸易12个领域中,针对9个领域做了具体承诺。在160个细分领域中,针对102个细分领域做了具体承诺,明显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承诺水平。2005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进一步加快,对一些敏感行业,包括商业、通信、建筑、分销、教育、环境、金融、旅游和运输9个领域,约90多个分部门做出了开放承诺。过渡期结束后,我国全部的市场准入承诺的平均数为57.4%,平均比例为38%;在国民待遇方面承诺的平均数和平均比例分别为57.4%和45%,皆高于其他国家。(www.daowen.com)
入世10多年,我国政府在关于服务贸易的12大领域中,先后颁布实施了一些针对性政策法规,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截至2018年,在按WTO规则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中国已开放了120个,占服务部门总数的75%。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服务、分销等在内的服务贸易部门已全部向外资开放,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此外,中国在自贸区框架下的服务贸易开放也不断增多,先后与东盟、智利签订了服务贸易协议,与中国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和5个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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