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机构设置完整,其机构设置如图4-2所示。
1)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一般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第一届部长级会议于1996年12月在新加坡召开,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于1998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第三届部长级会议于1999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于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于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召开,第七届部长级会议于2009年11月30日—12月2日在总部日内瓦举行,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于2011年12月15—17日在总部日内瓦举行,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于2013年12月3—7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
部长级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任命世贸组织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做出解释;豁免某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其他多边贸易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审议其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提出修改的动议;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为世贸组织成员;决定世贸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等。部长级会议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世贸组织成员资格有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之分,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新成员必须由其决策机构——部长会议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方可加入。
图4-2 世界贸易组织机构图
2)总理事会
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其职能由总理事会行使,总理事会也由全体成员组成。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同时,总理事会还必须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www.daowen.com)
3)各专门委员会
部长级会议下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已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
4)秘书处与总干事
由部长级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的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下称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大约有500人。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并按部长级会议通过的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
部长级会议明确了总干事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及任期规则。世贸组织总干事主要有以下职责: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总干事要考虑和预见世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预算和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世贸组织的第一任总干事是意大利前外贸部长雷纳托·鲁杰罗,第二任总干事是新西兰前总理麦克·穆尔,第三任总干事是泰国前副总理兼商业部部长素帕猜,第四任总干事是欧盟前贸易谈判代表帕斯卡尔·拉米,现任总干事是巴西人罗伯托·阿泽维多(2013年9月上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