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与政策调整
从1949年开始一直到1978年,中国的外贸体制是整个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对外贸易的原则是“互通有无,调节余缺”,并实行对外贸易的国家统制。
对外经营方面的进出口经营权被授予十几个国家级的外贸专业总公司及所属口岸分公司。对内经营方面则实行出口收购制和进口调拨制。所谓出口收购制,指的是由外贸企业向出口商品的生产者用买断的方式洽购出口商品,然后再由外贸企业转售给国外客户的出口贸易方式。进口调拨制,即由外贸部门进口商品,由政府统一调拨,大部分商品的调拨价不仅低于进口价格,有的还低于国内议价,盈亏由国家统负。
在外贸管理体制方面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外贸计划是管理对外贸易的唯一手段,而不是通过汇率、关税、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措施来调节进出口。这种外贸体制一方面使对外贸易在总体上达到平衡,保证了国际收支的平衡,维持了较低的国内价格水平;但另一方面则使中国与世界市场的有机联系被割断,束缚了中国外贸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壮大。
1978年后,随着全国经济改革的开始,外贸体制的改革也逐渐开始。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从主要目标和改革性质上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1979—1987年:以调动外贸部门经营积极性为目标的改革
1979年到1987年是中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对外贸易口岸,下放外贸经营权,广开贸易渠道,改革高度集中的贸易体制;二是改革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三是建立和完善外贸宏观管理体系;四是探索促进工贸结合的途径;五是采取鼓励出口政策措施。这一系列改革,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外贸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期间,1984年9月国务院批转了外经贸部《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提出了“政企分开”和“工贸结合、技贸结合、进出结合”等措施。具体包括:增设对外贸易口岸,下放外贸经营权;实行指令性、指导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外贸计划;探索贸工、贸农、贸技一体化的途径;完善外贸管理,重新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建立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实行外贸减亏增盈分成制度,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等。
(2)1988—1993年:以建立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自负盈亏为中心的改革
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特征是,在仍然保持国家垄断外贸的前提下,试图通过将外贸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来改善外贸部门的经营状况,包括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实行企业自负盈亏两个阶段。
从1988年到1990年,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了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全国性外贸总公司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缴中央外汇补贴额度,承包基数三年不变;二是取消原有使用外汇控制指标,凡地方、部门和企业按规定所取得的留成外汇,允许自由使用,并开放外汇调剂市场;三是进一步改革外贸计划体制,除统一经营、联合经营的21种出口商品保留双轨制外,其他出口商品改为单轨制,即由各地直接向中央承担计划,大部分商品均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进出口;四是在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行业进行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
从1991年到1993年,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自负盈亏的体制改革。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重点是要从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机制入手,在进一步调整人民币汇率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领域逐步实行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环境,推行代理制。
(3)1994—2001年:以与国际市场接轨为导向的外贸体制改革
从1994年到2001年,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深化和稳步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围绕中国“复关”(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国地位)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目标进行的,主要包括:一是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的可兑换;二是改革外汇管理体制;三是取消进出口指令性计划;四是改进和完善出口退税制度;五是加强外贸政策的法制建设,于199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4)2001年以后:以WTO规则为基础的对外经济贸易体制的全面改革(www.daowen.com)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中国外贸体制也进入了一个以WTO规则为基础进行全面改革的新阶段。WTO的基本规则是建立在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入世之后,中国至少在三个方面加快了改革。首先,中国在非歧视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下,调整修改不符合WTO规定的政策法规;其次,加快外贸主体多元化步伐,尤其是允许私营外贸企业的迅速发展;第三,转变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职能,从以行政领导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研究世界贸易发展趋势并向全社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来分配外贸资源。
2)中国开放型对外贸易政策的探索
(1)采取开放型的公平与保护并存的贸易政策
全球市场发展到今天,伴随着国际分工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来临,自由贸易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各个国家的贸易政策也趋向于更加开放和合作。中国既然已经加入了WTO,当然也应该忠实地履行自己的承诺,成为一支真正推动WTO价值目标的强大力量。但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态度,主动融入国际管理贸易的多边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各种灰色区域和例外条款来扩大和保护我国的贸易利益,适当利用双边贸易安排及政府对外贸的管理,充分发挥我国国内庞大市场的优势,以获得更多的有利于我国的贸易条件。另一方面,完善对外贸易政策法规,加大管理贸易实施的力度。依靠国内立法手段和对外协调机制,构建对外贸易的秩序体系;建立主要利用关税措施、例外条款和保障条款等来管理和调节进口,利用产业政策引导进口的保护机制,保护国内产业,维持国际收支的相对平衡。
(2)合理推行出口导向政策
这主要适用于中国拥有较大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遭受国外反倾销较多的产品,应制定中长期产业政策。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提升产品档次,扩大技术含量比重,增加产品附加值及盈利,改变落后的管理方式,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例。可根据近几年中国出口的具体情况设立出口关税,制订在一定年限内(比如5~10年)征收出口关税方案,税率根据产品的附加值与档次确定,鼓励出口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对于低附加值的产品采取高税率,对于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采取低税率。税率逐年递减,若干年后减至零税率。出口税收用于创立“发展基金”,用于引导中国从出口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必要时,可通过取消或减少出口退税,或通过配额管理办法进行数量限制。
(3)积极参与区域贸易安排
积极参加区域贸易安排,已经成为多数WTO成员发展对外经济和贸易的重要手段,尤其在多边贸易谈判进展缓慢的背景下,区域贸易安排已经成为推动贸易自由化的一条战略途径。新的世纪,我国开始积极参与各种区域贸易安排,显示出我国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中的积极立场。我国在实施区域贸易安排战略中,应当从我国利益出发,基于我国的经济实力,积极引导我国区域贸易安排的合作方式向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政治合作的方向转变。
(4)进一步完善我国贸易救济机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立法研究
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充实我国实施贸易救济主管机构,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的部门间工作体系。
(5)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①中国必须转变自己的发展战略,从传统的重商主义向更多地利用国外资源转变。即使不通过人民币升值来增加国家的购买力,也需要向公平交易转变。所谓公平交易,便是按商品的真实价值和价格进行交易。譬如,那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产品必须加上治污成本后才能出口,那些严重损害劳动员工的产品,必须付出合理的劳动报酬之后才能出口。那些获得了优惠政策和补贴的产品,必须取消这些不合理的优惠政策之后才能出口。
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出口商品结构。大力开发环保成本低、质量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服务和技术产业,使绿色产业随着环保技术和人们消费水平及消费层次的不断提高而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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