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永安共享农庄位于和安村,土地权属为和安村村委会集体土地,由广西南宁易果科技有限公司流转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90亩。其中村民闲置房屋占地面积约9亩,通过租赁房屋方式重新装修进行旅游开发,项目主打康体养生和特色农庄旅游。
2.建设方案
永安共享农庄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共享民宿、共享院落、共享菜园,体验项目有农耕体验、民间美食、民风文化展示、田园花海、休闲垂钓、乡村娱乐、儿童文化教育等。
3.用地保障(www.daowen.com)
永安共享农庄项目涉及建设民宿接待等旅游服务设施的问题,目前其用地供给采用设施农用地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采用旅游设施用地的方式进行保障。而由于设施农用地的边界界定和类型界定较为狭窄,同时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和监督管理权限不匹配,造成项目容易产生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象。“美丽南方”中像永安共享农庄这样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特别是“农文旅”结合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其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多是采用设施农用地的方式予以解决,此类做法违法风险较大,后遗症较多。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广西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及南宁市国土局印发的《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设施农用地审批由《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我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改为乡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核实备案。即设施农用地审批权在乡镇,但对其界定、类型、规模、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审查认定、核实备案,以及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却仍是由县(区)以上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由于政策理解、思想认识、标准执行偏差等原因,极易形成审批和监管环节的脱节,造成项目建设违法用地等问题,例如“大棚房”,给投资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图9 西乡塘区设施农用地备案程序
附表2 “美丽南方”农村产业融合用地保障政策实施情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