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永安共享农庄:打造多元化乡村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永安共享农庄:打造多元化乡村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时间:2023-05-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附图8永安共享农庄规划布局示意图3.用地保障永安共享农庄项目涉及建设民宿接待等旅游服务设施的问题,目前其用地供给采用设施农用地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采用旅游设施用地的方式进行保障。

永安共享农庄:打造多元化乡村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

永安共享农庄位于和安村,土地权属为和安村村委会集体土地,由广西南宁易果科技有限公司流转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90亩。其中村民闲置房屋占地面积约9亩,通过租赁房屋方式重新装修进行旅游开发,项目主打康体养生和特色农庄旅游。

2.建设方案

永安共享农庄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共享民宿、共享院落、共享菜园,体验项目有农耕体验、民间美食、民风文化展示、田园花海、休闲垂钓、乡村娱乐、儿童文化教育等。

附图8 永安共享农庄规划布局示意图

3.用地保障(www.daowen.com)

永安共享农庄项目涉及建设民宿接待等旅游服务设施的问题,目前其用地供给采用设施农用地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采用旅游设施用地的方式进行保障。而由于设施农用地的边界界定和类型界定较为狭窄,同时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和监督管理权限不匹配,造成项目容易产生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象。“美丽南方”中像永安共享农庄这样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特别是“农文旅”结合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项目,其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多是采用设施农用地的方式予以解决,此类做法违法风险较大,后遗症较多。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广西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及南宁市国土局印发的《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设施农用地审批由《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我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改为乡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核实备案。即设施农用地审批权在乡镇,但对其界定、类型、规模、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审查认定、核实备案,以及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却仍是由县(区)以上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由于政策理解、思想认识、标准执行偏差等原因,极易形成审批和监管环节的脱节,造成项目建设违法用地等问题,例如“大棚房”,给投资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图9 西乡塘区设施农用地备案程序

附表2 “美丽南方”农村产业融合用地保障政策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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