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途径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增量
在计划和指标方面,为保障合理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中要给予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建设用地指标倾斜,对于农文旅结合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允许使用一定比例、一定面积标准的土地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规范设施用地使用与管理的同时,可结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适度放宽设施农用地的使用范围,把重点支持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生产基地的简易仓储、加工、物流等附属设施用地定为农业产业化用地。同时,实施差别化的设施农用地核定政策,即占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的可按设施农用地上限比例予以核定,占用耕地的要降低用地规模比例,利用农村闲置农房、空闲地的优先落实规模和指标,倒逼企业不占或少占耕地。
2.通过流转促进农村产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土地流转方面,在充分发挥市场能动作用的同时,适度发挥政府的管控引导作用,建规立制,克服因农民与企业自发流转土地出现的各种问题。政府可以统一把农民的土地流转、收储和整合起来,进行综合治理,并在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后,将土地重新分包给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从而提高土地流转的效率、土地规模集约生产的效益,以及保障各方合法权利和收益。
3.盘活利用存量用地和闲置土地资源(www.daowen.com)
加快制定完善并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汲取宅基地改革中较稳妥成熟的经验在全区范围推广。如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有偿回收闲置的宅基地、乡镇工矿企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用于发展乡村旅游和其他二、三产业。在符合规划、坚持“一户一宅”和宅基地面积标准不突破的前提下,出台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以出租、入股、合作等形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平台公司的方式进行整村综合开发或者对现有农房进行改造升级,鼓励农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其他条件发展餐饮、住宿、停车、购物、娱乐等乡村旅游业,允许利用现有宅基地进行农房原址或联户集中改造,满足自住的同时发展乡村旅游。
4.加强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发展农业生产、建设新农村,是在有限的土地资源条件下满足农村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相关实践和案例也充分证明了土地综合整治在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通过将土地整治、生态修复与产业融合发展相结合,将农村土地整治从“以地为本”的狭窄领域拓展到山、水、林、田、湖、路、村等多种要素的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从而总体上、系统上改善发展环境条件、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地,发挥各要素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集聚效应和耦合效益,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提供落地基础。在生态文明背景下,对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用地保障而言,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不仅仅是工程技术问题,还是一个理念转变、模式创新、制度变革的问题,特别是如何调动农户和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合理分配综合整治的红利和效益、构建项目实施的长效机制,是今后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制度构建和创新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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