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几个要点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几个要点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考虑到未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行政体制改革还要有中长期目标的考虑,即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并加强对中长期目标的顶层设计。设计行政体制的中长期目标,必须考虑理顺两个层面的重要关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既需要明确行政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更需要设计行政体制的中长期目标。要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几个要点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党的十八大强调按照这一目标要求,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从现在到2020年,时间并不很宽裕,应当说这是个清晰的行政体制改革近期目标。考虑到未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行政体制改革还要有中长期目标的考虑,即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并加强对中长期目标的顶层设计。

第一,做好改革的中长期目标顶层设计。设计行政体制的中长期目标,必须考虑理顺两个层面的重要关系。第一层面,按照1981年《历史决议》关于“党在对国家事务和各项经济文化社会工作的领导中,必须正确处理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从各方面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的精神,理顺政治体制架构中的三个基本关系:一是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主要是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理顺党和政府的关系,保证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二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主要是健全国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理顺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的关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三是政府系统内部的关系,主要是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第二层面,按照党的十八大“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复杂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精神,还要牢牢抓住“四个分开”这个龙头: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主要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不相互替代,而是协调互动,发挥各自的功效和比较优势。实现形式就是“有效政府、规范市场、法治社会”,形象地说就是“强政府、好市场、大社会”。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既需要明确行政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更需要设计行政体制的中长期目标。为理顺这些复杂关系,迫切需要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排序和重点任务。按照十八精神,与此关系密切的两件事情需要重点考虑:一是在更高层次上成立改革综合协调机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更大范围的改革,特别是机构改革。二是“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按照服务决策、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高质量的智库”,发挥改革思想库作用。

第二,牢牢抓住“四个分开”这个龙头。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要认识和实践的继续深化。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一定成效。但总的看,进展还比较缓慢。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步履艰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继续深化。二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是在缺乏足够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积累条件下,在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推动的,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方面,进展程度差异很大,还需要认识和实践的继续深化。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按照十八大的要求,应当把深入推进这“四个分开”作为转变职能的根本途径。这方面,我们已进行了很多探索。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主要是经营性国有资产政资分开,走在最前面,成效也最显著。国有企业能取得今天这么大的成就,从改革上讲就是因为推进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但是这方面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还需要大力推进。一方面,该放开搞活的没有放开搞活,比如,有些要素价格像油价、电价、利率、土地价格改革还没有到位,该放给企业的要放给企业。同时,按政资分开要求,金融铁路企业政资分开还没有迈出步伐,中央企业投资和人事权也应按《公司法》进一步放给企业。另一方面,应该管住管好的没有到位,比如,中央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利润纳入国家预算问题始终没有很好解决,社会一直高度关注。在推进“政事、政社分开”方面,任重道远。对事业单位改革,国务院总体方案已经有了,五个省市的试点进展也很好,下一步面上推开,既要体现分类改革的要求,更要在政资、政事分开上下功夫,除了承担行政职能的外,一定要放权给事业单位,还必须研究配套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比如文化、教育、卫生等行业政资分开问题。十八大提出了“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政资分开,需要努力探索。至于政社分开,不仅仅是给社会组织放权,更重要的是给公民个人放权,政府依法保障和维护公民个人的正当权利。(www.daowen.com)

第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审批事项仍然较多,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对行政审批监督机制不健全,利用审批谋取私利的现象大量存在。为此,按照十八大要求,总的改革方向是大幅度减少政府审批事项,减少直接管理和介入微观经济活动,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更大程度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要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要突出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实体经济、民间投资和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审批项目的清理力度,要有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要求,努力向企业、社会、公民放权。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设定任何审批事项都要于法有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广泛听取意见。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将重复、相近的审批事项进行整合归并,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部门审批的,应明确牵头部门。各级政府要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坚持审批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国务院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制度,推行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联网,推动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系统。

第四,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实践看,实行大部门制改革关键是把握两点:一是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外部关系上,要转变职能,该交给市场、社会的,要交给市场和社会。在职能转变之前,部门简单合并没有太大实质性意义。二是在理顺各个政府部门内部关系上吸收现代企业制度运转的做法,把决策权、执行权分开。从这两点看,大部门制改革不是单纯地机构合并,也不是部门规模越大越好,核心是要职能科学,结构优化,提高效能。

要按照十八大“稳步推进”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思路。一是对国务院已经搞了大部门制改革的部门,应在转变职能、理顺部门内部关系这两个方面继续深化改革,使其成为真正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符合我国国情的大部门制。二是对国务院其他部门,应下决心按“四个分开”的要求转变职能,该下放的权力坚决放给市场和社会,同时为全面履行好政府的四项职能该加强的要切实加强。三是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应当同十八大提出的“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要求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党政部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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