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税制的总体框架形成于1993年,在筹集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期,税收制度所依托的客观背景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对现行税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总体而言,现行税收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税制结构不够完善,这主要表现在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所占的比例不大;增值税和营业税同时并存,重复征税问题明显。二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不能有效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的比重很小。三是税收法治化程度亟待提高等。鉴于税收制度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定义了特殊时期政府与公民的特定关系,因此今后一个时期,要从“税收法定”“税负稳定”“征管便利”“调节收入分配”等原则出发,逐步推进以下重大改革,构建现代税收体系。
第一,全面实施增值税。理论研究表明,增值税属于“中性税”,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扭曲效应最小,应当大力发展。我国从1983年引入增值税后,先后经历“增值税转型”(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和2012年以来以“营改增”为主要内容的增值税扩围的两次重大改革。现在,增值税已成为我国最主要、产生收入最多、影响最大的税种之一。今后,增值税改革的方向是继续扩围,逐步扩大到邮电通信业、铁路运输业、建筑、房地产业、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并最终替代营业税成为我国流转税的主体税种。
第二,改革消费税,促使其从“特殊”向“一般”转化。我国现行消费税主要针对烟酒、汽车、珠宝等11类商品征收,属于特殊消费税。今后,要适当扩大并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长远而言可将一般性消费品全部纳入,以扩大消费税的税基;另一方面,要适时将消费税由目前主要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改为主要在零售或批发环节征收,以此构建出消费税逐渐成为地方主体税种之一的制度基础。
第三,推动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收的税种。近年来,我国各类自然资源消耗过多、过快,已对生态和环境保护构成明显威胁。要尽快推动资源税改革,改变现行资源品价格偏低的情况,促进资源的集约、合理利用。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将“从量计征”转向“从价计征”,同时归并税费、适度提高税度。目前,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部分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在部分地区实施。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相关收费基金,适当提高从价计征的资源品目的税额,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第四,尽快开征房产税。房地产税属于直接税。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设计合理、征管到位的房地产税对于调节收入分配、稳定房价、促进公共参与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开征房地产税的呼声很高,相关的理论研究已经很成熟,且在上海、重庆等地也陆续进行了试点,开征房产税的技术条件已基本成熟。应完善政策、科学决策,逐步建立统一完整的房地产税制度。(www.daowen.com)
第五,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重点应是适当合并相关税目,形成合理税率,完善税前基本扣除,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
第六,开征环境保护税。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条件已经成熟,要尽快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征税,开征独立的环境保护税,促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七,适时开征遗产税。遗产税属于直接税之一,担负着调节收入分配、增强社会流动性,促进代际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长远地看,遗产税开征得大于弊。近一个时期可重点研究,为决策层面提供详细的意见。
第八,加强和改进税收优惠政策设定。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对执行到期的应彻底终止不再延续,对未到期限的要明确政策终止的过渡期,对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区域发展规划应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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