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发展道路,深化改革开放,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保障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一是国有大型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相对较慢,目前中央企业大部分集团层面还是按《企业法》注册的企业。二是国有企业的规范董事会建设还需不断探索完善,有效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还未真正形成。三是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不彻底,“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企业冗员较重;企业负责人管理还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尤其缺乏市场化退出通道;一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既有平均主义的现象,也有市场化机制不够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真正适合市场竞争要求的经营机制,充分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还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第一,国有企业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布局结构还需进一步调整。一是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国有企业目前大多仍分布在传统产业,处于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环节,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比较低。一些行业产业集中度较低,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存在重复建设、恶性竞争、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一些企业发展主要依靠扩大规模、增加投入,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相当艰巨。二是企业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还比较低,技术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不少核心关键技术仍受制于人。三是国际化经营能力比较弱。国有企业跨国经营指数远低于国际水平,缺乏与国际化经营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对国际化经营缺乏总体战略和发展规划,境外经营风险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仍然存在。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一些重大事项仍由政府负责审批,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干预有增加的趋势,各类型的重复检查日益增多。经营性国有资产尚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监管,仍有大量国有资产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管理,导致政出多门,监管规则不一致,资源配置分散,经营效率低下。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职责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分离还不到位,存在较大的交叉重叠。由于体制摇摆,有些已经交由特设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复归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化管理。法规制度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需要。三是国资监管效率和水平亟待提高。国资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还不够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境外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三,国有企业各种社会负担还比较沉重。一是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还没有完全分离,还有每年补贴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二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困难群体帮扶需要大量补贴。三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力度需要加大。
在我国由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国有企业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国有企业必须承担发展的责任,做好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翻一番的目标,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增长如果保不住甚至出现滑坡,就会对全国实现“稳增长”带来严重影响。国有企业作为“主力军”“生力军”就必须承担发展的责任。同时,国有企业必须承担保障的责任,做好中国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国防安全问题、能源安全问题、粮食安全和信息安全等问题,都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中的基础,集中强调的都是国有企业的保障责任,国有企业还要勇于承担参与国际竞争的责任,做好中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具体来讲,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既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要求,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要进一步按照市场规律厘清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一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各级党政部门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统一授权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执行统一的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监管政策及基础管理工作体系。政府部门实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为国有、私营、外资等各类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二要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赋予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国资监管机构不承担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一要完善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探索实现对国有企业由实物形态的监管转向对国有资本形态的监管。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都应根据实际情况改造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对少数保持国有独资的企业积极探索、推行国有资本交叉持股,实现股权多元化。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大力推进改制上市,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
二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大多数国有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的制度体系,公司治理相关方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实现出资者、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方面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有序顺畅、责任可以追究,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加强董事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来源广泛、高履职能力、出资人可以信赖的外部董事人才队伍,严格董事履职责任,逐步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高管人员选聘等职权。
三要进一步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在市场中参与竞争,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要有序地推进经营机制市场化,加大市场化选人用人力度,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选聘、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建立企业优胜劣汰、职业经理人制度,形成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微观主体。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和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制,积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www.daowen.com)
四要加快解决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目前,部分国有企业还承担医院、学校和社区等社会职能机构,管理着离退休人员、内退病退职工、厂办大集体职工,背着沉重的包袱参与市场竞争。需要在政府层面统筹研究制定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措施,按区域性、个案性和专项政策性三类分别处理,建立改革成本分担机制,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减轻企业负担,努力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转型,在转变发展方式中发挥排头兵作用。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大多数是各行业中的龙头和骨干企业,应该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转型,以下几个方面是重点。
一要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从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整体优势出发,优化国有资本在有关行业、区域、产业、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的分布,使国有企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生力军,国有经济在确保国防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控制力不断增强。
二要加快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注重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促进制造业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发展,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要从严控制产能过剩项目上的投资,通过重组整合产能,通过技术提升产能,通过关停并转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加快“走出去”转移产能。
三要推进企业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打造主业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将优质资源集中到主业发展上来,专心致志进一步做强做优主业,防止主业过度延伸,控制主业之外的新项目。加快调整重组步伐,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支持力度,促进大企业集团切实提升发展质量,在公司治理、市场影响、自主创新、国际化经营等方面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四要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在“走出去”中发挥领头羊作用。我国要成为真正的经济强国,必须拥有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推动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国际合作与竞争的主力军作用。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全球化战略意识,完善实施国际化经营整体规划,构建符合国际化经营要求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供应链、产业链,在发展中把握主动。培育造就一批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增强境外风险管控能力,稳妥开展境外投资,积极开发境外资源,促进企业提升境外资产运行效率和国际化经营水平。
第四,实施不同功能定位经营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及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
一要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战略定位,根据不同类型国有企业承担责任不同的功能定位,探索分类分步骤设立国有企业的发展目标,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布局结构调整,探索完善各类国有企业管控模式、考评体系。根据企业功能和不同功能所占资产份额,分类确定考核指标、目标和考核权重,完善资本成本计算方法,增强业绩考核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二要继续完善国有企业红利分配制度,实现资本预算制度全覆盖。统筹考虑国有资本收益和民生关系,适当提高烟草等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新增收的国有资本收益可适当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但现行的国有股转持充实社保基金政策须同时取消。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的推进,加强整体上市企业利润分配管理的跟踪与研究,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逐步实施一户一策收取。
三要加快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确保企业的政策性亏损由政府给予合理补偿。加快建立基于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公共服务和企业运营效率的价值传导机制,疏通政府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性资产收益等多种补偿渠道。
第五,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是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优势,形成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机制,可以有效防范内部人控制,确保科学决策。通过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探索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国企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十二五”期间,国务院国资委提出“一五三”总体思路,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核心目标,重点实施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人才强企、和谐发展“五大战略”,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供持续的动力、体制和组织“三大保障”,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代表国家实力,配置全球资源,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要勇于探索,勇于创新,还要允许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开拓新路,力争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推动改革不断深化,为我国在2050年左右实现经济强国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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