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要站在国家的高度,协调省(区)之间利益,打造一个西部地区集中性质的煤电转换基地,并通过特高压电网实现“西电东送”。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全国煤炭资源保有储量的76%分布在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北部和西部地区,而能源消费需求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中东部地区。[12]
西部产煤大省(区)外销煤炭会浪费大量的运力,加快煤炭的就地转化可以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用更少的煤创造更大的价值。例如新疆就规定申请用于煤电、煤化工等的煤炭开发项目的就地转化率须达到60%以上。[13]
站在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产煤省(区)提高煤炭资源就地转化水平,“限制”煤炭资源直接外流有其经济意义上的合理性。延长煤炭产业链,提高资源就地转化水平,能够带来比单纯“卖煤”更大的经济效益。但煤炭就地转化和利用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当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新型煤化工工艺对水资源的依赖性非常强,需要当地生态环境具备较强的承载能力,但是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的新疆等地区恰恰是我国水资源相对匮乏,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这是资源地提高煤炭就地转化水平绕不开的障碍。(www.daowen.com)
因此,西部地区煤炭主产区发展煤炭深加工,提高资源就地转化水平,应选择适宜煤种,并通过西部地区内部之间的短距离运输,在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来开展。国家应站在战略高度,协调西部各产煤大省(区)之间的经济利益。建议把新疆自治区内等缺水、政局欠稳定地区的产煤运输到水资源相对丰富、政局稳定的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使得外部成本内部化,减少原先各省(区)盲目要求煤炭就地转化产生的负外部性。煤炭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转化为电力后,通过配套建设的特高压电网,实现“西电东送”。
此战略能促进煤炭资源优化配置、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布局、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电力市场运营等多项功能,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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