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产品分类法及其相关方法简介

产品分类法及其相关方法简介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类法一般适应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可以一定标准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别的大量生产企业或部门。分类法下,按系数分配同类产品内各种产品成本的方法,称为系数法。系数法是分类法的一种,也称为简单的分类法。这种按定额比例进行分配的方法,称为定额比例法。

产品分类法及其相关方法简介

一、分类法概述

1.分类法的含义及适应范围

分类法是指以产品的类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即按照一定标准,将产品划分为若干不同大类,先计算各类产品的成本,然后再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算类内各种产品的成本。

分类法是在企业产品品种繁多,但可以在按照一定标准分类的情况下,为简化计算工作而采用一种成本计算方法。分类法与产品生产的类型没有直接关系,可以在各种类型的生产中应用。分类法一般适应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可以一定标准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别的大量生产企业或部门。如无线电元件、针织、食品、化学试剂生产企业等,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多、规格繁杂,如果仍按产品的品种计算成本,则成本计算工作过于繁重,因此,可采用分类法进行计算。另外,分类法还适应于联产品、副产品、等级产品(指由于内部结构、所用原材料的质量或工艺技术上的要求不同产生的部分)生产的企业以及企业除主要产品以外的零星产品的成本计算。

2.分类法的特点

(1)以产品的类别作为产品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各类产品成本。企业在具体计算时,先根据产品的结构、性能、工艺特点及所耗原材料的不同,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别,按照产品的类别设置成本计算单,归集每类产品的费用支出,计算每类产品的成本,然后选择合适的分配标准,在类内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类内各种产品的成本。

(2)各类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出来后,应选择适当的方法,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将各类完工产品成本在类内各种不同品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类内各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二、分类法计算的程序

采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首先应以产品类别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成本计算单,归集生产费用,计算出每类产品的总成本;其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将各类产品的总成本在类内各种产品、产成品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选择类内各种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标准,应考虑分配标准是否与产品成本的关系较大。一般的分配标准有:与产品技术特征有关的标准,如质量、性能、重量、体积、长度等;与产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有关的标准,如定额消耗量;与产品的经济价值有关的标准,如计划成本、定额成本、售价等。不同成本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例如,直接材料费用可按材料定额成本的比例或定额原材料消耗量比例分配,直接人工费制造费用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等,以保证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类内各产品之间费用的分配工作,可以将各产品的分配标准折算成相对固定的系数,按照固定的系数分配同类产品内各种产品的成本。确定系数时一般在同类产品中,选择一种产量较大,生产较稳定、规格适中的产品作为标准产品,把这种产品的分配标准额的系数定为“1”,用其他各种产品的分配标准额与标准产品的分配标准额相比,求出其他产品分配标准额与标准产品分配标准额的比率,即系数,再用系数进行分配,计算出类内各种产品的成本。系数一经确定,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分类法下,按系数分配同类产品内各种产品成本的方法,称为系数法。系数法是分类法的一种,也称为简单的分类法。

分类法下,某类产品的总成本还可以按照该类产品内各种产品的定额比例进行分配。这种按定额比例进行分配的方法,称为定额比例法。

三、分类法的应用实例

1.系数法

计算类内各种产品的成本,采用系数分配法,在确定比例系数后,将各种产品的实际产量按其系数折算为标准产量(在产品可按约当产量先折算成该完工产品的产量,再按系数折算为标准产品产量),以标准产量的比例来分配类内各产品的总成本和各项目成本。

【例11-1】某企业产品品种较多,成本计算采用分类法,按所耗原材料及工艺特点不同,全部产品划分为甲、乙、丙三大类,按类组织产品成本计算。现以甲类产品(包括A、B、C、D四种产品)为例说明分类法中系数法的应用。

资料一:甲类产品以B产品为标准产品,2007年8月份有关产品成本计算资料如表11-1所示。

表11-1 甲类产品成本计算系数表

资料二:甲类产品2007年8月成本计算资料如表11-2和表11-3所示。

表11-2 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

表11-3 甲类产品类内各产品完工成本计算单

表11-3中各项费用分配率的计算:

直接材料分配率=369360÷9720=38

直接人工分配率=126360÷10530=12

制造费用分配率=65286÷10530=6.2

根据计算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A  51458

——B 224800

——C 165464

——D 119284

贷:基本生产成本——甲类产品 561006

2.定额比例法

分类法下,把某类产品的总成本按照该类产品内各种产品定额比例进行分配的方法称为定额比例法。它是在分类法的基础上,按照定额比例分配成本的一种方法。它把实际发生的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各种产品之间按定额耗用量的比例进行分配。定额比例法具有一定的假定性,它要求企业应具有比较齐全准确的消耗定额,在此前提下方可采用这种方法。

【例11-2】某企业生产的甲类产品中包括A、B、C三种产品,采用定额比例法计算甲类类内各种产品的成本。类内各种产品分配费用的标准为:原材料按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其他费用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

资料一:某企业2007年8月份原材料费用系数和定额工时数见表11-4。

表11-4 单位产品原材料费用系数和产品定额工时表

资料二:甲类产品的总成本见表11-5。(www.daowen.com)

表11-5 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

资料三: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类内各种产品的成本。计算结果见表11-6。

表11-6 甲类产品成本计算表

根据甲类产品成本计算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A产品 29 250

——B产品 76 500

——C产品 42 550

贷:基本生产成本——甲类产品 148 300

四、分类法的优缺点及应用条件

选用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简化了成本计算工作,并且能够在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下分类掌握产品成本的情况。分类法与企业的生产类型没用直接关系,因而可以在各种类型的生产企业中运用。但是,由于对类内各种产品成本的计算是按一定比例分配计算的,计算结果有一定的假定性。所以,产品的分类和分配标准的选定是否适当是采用分类法核算的一个关键。在对产品分类时,类距不能定得过小,过小将使成本计算工作复杂化;也不能定得过大,过大影响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在分配标准的选定上,要选择与成本高低水平有密切关系的分配标准分配费用。当产品结构、所耗原材料或工艺过程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分配系数,或另选分配标准,以提高成本计算的正确性。

分类法仅是一种辅助方法,不能独立运用于企业产品成本的计算,它应与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相结合,从而正确计算各类及类内各种产品的成本。

五、联产品、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联产品和副产品是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应将共同发生的生产费用在联产品和副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以及联产品内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一)联产品成本的计算

联产品是指企业用同样的原材料,在同一个生产过程中能生产出性质和用途不同的多种主要产品,这些产品为联产品,例如炼油企业生产的汽油柴油煤油。联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和工艺过程相同最易于归为一类,采用分类法计算成本。联产品成本的计算,应先计算联产品分离前的总成本(综合成本),然后将总成本按一定的标准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联产品分离的这个步骤称为分离点。分离点前发生的成本称为联合成本(或共同成本)。联产品分离以后有些直接对外销售,有些还需进一步继续加工,进一步加工的成本称为可归属成本,应采用合适的成本计算方法(如品种法)进行计算。

联产品分离前的费用属于联合成本,应将其作为一类产品进行归集,再将联合成本采用适当的方法,分配给各种联产品。联合成本的分配是联产品成本计算的关键。联产品成本的计算就是指联产品分离以前联合成本的归集以及分配。联产品的最终成本包括承担分离前的综合成本和分离后的进一步继续加工的成本。

联产品联合成本的分配方法主要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相对销售价值分配法等,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选用。实物量分配法是将联产品的联合成本按照各联产品的重量比例进行分配以求得各种产品成本的方法。实物量分配法又分为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法和简单平均单位成本法。前者是将各种产品的重量先换算为相对重量后将联合成本按各产品的相对重量比例分配,类似于系数分配法。系数分配法是将各种联产品的实际产量按规定的系数折算为标准产量,然后将联合成本按标准产量的比例进行分配。相对销售价值分配法是按各联产品的销售价值的比例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

以下举例说明简单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实物量分配法。

【例11-3】某企业2007年8月生产甲、乙、丙三种产品,该企业以实物量分配法分配联合成本。8月份归集的联合成本如下:

直接材料 90000元

直接人工 41000元

制造费用 27000元

合计 158000元

8月份的产量记录如下:

甲产品250吨;乙产品100吨;丙产品150吨。

该联产品的成本计算结果如表11-7所示。

表11-7 联产品成本计算单(实物量分配法)

(二)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在企业生产主要产品的过程中,会附带生产出一些非主要产品,这些附带产生的产品称为副产品。例如,炼油厂在提炼原油的过程,附带生产出的渣油、石油焦等。副产品有它们特定的用途,可以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自用。

副产品与联产品同是利用同一原料在同一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价值的大小。一般来讲,联产品的价值较大,而副产品的价值较小;联产品是企业的主要生产目的,是主要产品,而副产品则是企业为生产主要产品附带生产出来的附属非主要产品,即次要产品。如果企业的副产品比重较大,应该将主、副产品视同联产品采用分类法计算成本;如果副产品比重较小,为了简化核算,可以将副产品与主产品合为一类设立成本计算单,归集主副产品的生产费用,然后将副产品成本从总成本中扣除,求得主产品成本。副产品在分离后,有的可作为成品直接销售,也可以进一步继续加工以后再销售。

副产品成本的计价,可以按照售价减去税金和按正常利润率计算的销售利润后的余额计价,也可以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计价。副产品的成本一般从总成本中的原材料项目中扣除,也可以按照主副产品成本的比例从各个成本项目中分别扣除。

【例11-4】某企业生产甲、乙两种联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丙副产品。假定分离前的联合成本为100000元,其中直接材料50000元,直接人工30000元,制造费用20000元。丙副产品5000千克,每千克售价2.00元,单位税金为0.4元,销售利润率为9%。副产品的成本从联合成本中扣除。副产品的成本计算如下:

丙副产品成本=5000×(2-0.4-2×9%)=7100(元)

丙副产品各成本项目计算见表11-8。

表11-8 丙副产品成本计算单

主产品和副产品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某些副产品的用途扩大,经济价值提高,副产品也可能变成主产品;反之,一些主产品由于条件的变化,过时而被淘汰成为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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