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现代化建设应避免盲目追求速度

现代化建设应避免盲目追求速度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能想多快就多快,因为它是受经济规律制约的,而经济规律又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能代替客观经济规律。如果我们正确地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严格地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就会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将可能性变为现实性。

现代化建设应避免盲目追求速度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能想多快就多快,因为它是受经济规律制约的,而经济规律又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经历了“三快”“两慢”的曲折过程,其中有二分之一的时间发展很快,其余二分之一的时间发展比较慢。所谓“三快”,就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62年至于1966年、改革开放以来等三个时期;所谓“两慢”,即1959年至于1961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两个时期发展很不顺利。

五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为什么有时候快、有时候慢,其经验教训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实践证明,凡是尊重了客观经济规律,建设事业就顺利发展;凡是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就受挫折。因此,只有采取科学态度,正确认识经济生活的内在矛盾运动,从中引出其固有的规律性,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向导,才能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否则,就会在实践中遭到失败。

按照马克主义的观点,社会经济的运行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从生产、分配、交换到消费,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消费反过来又影响生产。生产决定流通,决定交换,必须生产出产品来才能进入流通领域相互交换;而交换反过来又影响生产。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不出去,积压在那里,其价值实现不了,就不能购进原材料,生产也就不能继续进行。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包括工业与农业,工业内部重工业轻工业,重工业内部加工工业与原材料、燃料、动力工业之间等等,相互之间也必须保持恰当的比例关系,现代化建设才能协调地发展。这是一个连续进行的再生产过程,只有在不断循环中,生产才能正常进行。这个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整个社会经济运行链条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堵塞,如果在某一个环节上发生了堵塞,整个再生产过程的进行就会受到影响,甚至中断。这就好比人的生命的道理一样,要有正常的新陈代谢过程,消化等各系统之间要保持平衡,生命才能存在。如果在身体的某一部分发生了堵塞,新陈代谢过程中断,身体就要生病,生命就会受到威胁。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之所以发生“三快”“两慢”的问题,就是因为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产供销的各个环节上,协调的不好,也就是有时遵循了客观规律,有时又违背了客观规律的缘故。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积累与消费的比例比较协调,人民的生活不断改善,对价值规律比较尊重,注意市场调节,贯彻“大计划、小自由”,生产发展很快。1962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前,由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缩短了基本建设战线,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比较协调;缩小了工业生产的规模,使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的水平相适应;同时尊重价值规律,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坚持了物质利益与按劳分配的原则,纠正了“共产风”,又一次促进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www.daowen.com)

1958年至于19961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则相反,那时搞钢铁工业翻番,大炼钢铁,几千万人上山找矿,抽走了大批农业劳动力,国家职工成倍增加,使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失调。同时还由于吃饭不要钱,公社共生产队的产,穷队共富队的产,结果造成工农业生产的大幅度下降,人民生活遇到很大困难。“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政治上不能安定团结,经济上乱批资产阶级法权,忽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鼓吹“需要就是计划”,乱上基建项目,否定价值规律和按劳分配原则,谁抓经济核算,谁关心职工生活,谁就是“利润挂帅”“物质刺激”,严重地挫伤了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造成了国民经济的混乱状态,再次减慢了发展速度。

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人们只能认识它、运用它,而不能否认它、违背它,更不能人为地创造它。否则,就要受到它的严厉惩罚。马克思在谈到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时指出:“这个规律同自然规律一样,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列宁也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如同自然历史过程一样,它的发展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愿望为转移,反而决定人们的意志、意识和愿望。”因此,人们不能用自己的主观愿望代替它,不能想怎样建设就怎样建设,不能想叫哪个部门快就叫哪个部门快,也不能想叫多快就要有多快。而必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中找出它固有的规律,利用它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能代替客观经济规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虽然为我们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为我们有意识地发展经济提供了前提条件,但是并不能保证我们自动地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因而也不能自动地保证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始终有计划地、稳定地、持久地、高速度地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给了我们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可能性,但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还必须做极大的主观努力。必须使我们的经济计划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之上,遵循客观规律去行动。如果我们正确地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严格地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就会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将可能性变为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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