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进出口商品卫生检验:保障民众健康维护国家信誉

进出口商品卫生检验:保障民众健康维护国家信誉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卫生检验是对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其是否符合人类食用或使用的卫生条件,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维护国家信誉。卫生检验主要指对食品的卫生质量检验,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册登记。

进出口商品卫生检验:保障民众健康维护国家信誉

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商品通常涉及卫生因素,因此这些商品的卫生质量是否良好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例如猪、牛、鸡等畜禽产品,水海产品,各种罐头,蛋及制品,糕点、糖果、酒等各种食品,药品,化妆品,儿童玩具等。所以,国际贸易中,各国政府为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维护本国人民的健康和安全,对这些商品均实施卫生检验。

卫生检验是对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其是否符合人类食用或使用的卫生条件,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维护国家信誉。卫生检验主要指对食品的卫生质量检验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国《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对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获得卫生注册登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获得卫生注册登记的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方可进口或者出口。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的进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卫生注册登记。实施卫生注册登记管理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册登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在国外卫生注册的,依照规定进行卫生注册登记后,由海关总署统一对外办理。(www.daowen.com)

例如2018年8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的生猪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后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情研究中心)确诊为非洲猪瘟,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随即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警示通报》,要求“加强对来自非洲猪瘟疫区国家或地区的进境寄递物和旅客携带物查验,一旦发现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汽车、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非洲猪瘟疫区国家或地区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做封存处理。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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